关于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机构的公告
根据我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工作需要,我中心拟以购买服务方式选定一家机构协助开展昌江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昌江黎族自治县房产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
昌江黎族自治县物业纠纷人民调解机构
三、服务内容
需提供驻场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协助开展我县物业管理区域内围绕物业使用、物业服务、物业交接发生的各类物业纠纷服务工作。
四、服务期限
1年。
五、服务费用最高控制价
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圆整(¥******元)。报价下浮率不得超过3%,超过最高控制价和高于下浮率则为无效报价。控制价包含但不限于税费、管理费、风险金等。
六、报名资格要求
(一)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超过控制价和高于下浮率则为无效报价;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七、报名需提交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二)近一个月内企业诚信查询截图;
(三)类似业绩相关合同复印件;
(四)为完成该项工作的服务方案即实施方案;
(五)报价函;
(六)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截图;
以上材料须以A4纸张装订成册,复印件需逐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所有材料须密封提交。
八、遴选方式
(一)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单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2家(含以上)时,以综合报价、服务方案、业绩进行综合评定,由遴选排名第一候选人的作为中选单位,如第一候选人存在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选条件的,可按排序依次确定中选人,也可重新开展遴选。
(二)评分满分80分,分值分布如下:
1.类似业绩:共20分,超过15万元类似业绩每个5分,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2.服务方案:为完成该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满分50分,优得41-50分、良得21—40分、中得6—20分、差得0—5分。
3.报价:满分10分。提供报价函,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10分。
(三)中选结果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四)由业主单位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九、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海南省昌江县人民北路生态街?昌江黎族自治县房产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遴选公告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0898-********
特此公告。
标签: 物业纠纷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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