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2024年数字综合无线系统调车子系统设备委保项目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2024年数字综合无线系统调车子系统设备委保项目公告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2024年数字综合无线系统调车子系统设备委保项目,按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委保设备内容
2.1 数字综合无线系统调车子系统设备(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中心服务器 | WZF-I | 台 | 1 |
2 | 中心交换控制服务器 | WZK-I | 台 | 1 |
3 | 数据服务器 | WSF-I | 台 | 1 |
4 | 基站服务器 | WZF-I | 台 | 2 |
5 | 调车无线采集器 | CCJQ-M | 台 | 4 |
6 | 信息交换服务器 | System x3650 M4 | 台 | 1 |
7 | 调车灯显、计划记录服务器 | System x3650 M4 | 台 | 1 |
2.2 委保服务内容:
2.2.1 检查设备、配件、线路性能完好,保证系统设备正常运行使用,对非人为故意造成的设备故障、损坏,及时进行修理、更换。
2.2.2 检查平调远程监听系统与车站使用的车站系统连接情况,保证系统能够通过TMIS系统统一发布的标准接口接入车站TMIS系统的调车作业计划。
2.2.3 检查调车作业数据时间关联性,保证系统实时采集的语音、信令与调车作业单之间的关联关系正确。
2.2.4 检查调车无线采集器性能,保证系统对调车作业语音、信令、调车作业计划单等全过程实时监听及历史回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方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投标单位投标时要提供有效期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3.4投标人须具有平调远程监听系统厂家出具的系统维保授权证明。
3.5熟悉所投系统设备,提供三年及以上与本次招标相关或相似专业委保业务的证明(业务外包合同复印件)、履约情况和用户评价。
3.6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中国铁路总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3.7投标公司应携带投标企业资格报告中要求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备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9投标人在委保期内确保7*24小时响应(星期一至星期日,每天24小时),并具有3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应急处置的能力。
四、相关要求
4.1本次招标所采购的保修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备件及安装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2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站有权对委保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排除故障,系统故障对用户的运输生产或其他业务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4.3在任何时候发现厂商提交的谈判文件内容有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取消其谈判资格,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站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4.4谈判文件为一正一副,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胶装装订成册,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五、谈判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4月1日16时00分
谈判会议地点: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谈判开始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报名程序、技术参数咨询: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站信息科。
联系人:张工
电话: 189*****027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包西站
日期:2024年3月25日
标签: 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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