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人民医院设备运行保养项目&石台县中医院设备运行保养项目

石台县人民医院设备运行保养项目&石台县中医院设备运行保养项目

一、项目概况 石台县人民医院设备运行保养项目&石台县中医院设备运行保养项目的招标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总务科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2024-03-Z01 项目名称:石台县人民医院设备运行保养项目&石台县中医院设备运行保养项目 预算金额: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石台县人民医院设备运行保养项目&石台县中医院设备运行保养项目,共有三个污水处理站点,日处理量约为500m3/d。 要求: 1.投标方应自行配备日常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负责加药、设备操作与维护保养、各项数据监测与记录等日常工作,严禁值班期间人员脱岗,违反一次罚款1000元,累计3次,招标方有权取消合同; 2.投标方自行投放的消毒药剂应为单过硫酸氢钾药粉,需要提供药粉的生产厂家授权书、产品生产商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获得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需有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水印); 3.投标方应确保出水水质合格,检测不合格一次,罚款*****元,累计3次,招标方有权取消合同; 4.投标方有义务配合环保部门对接与检查,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变更、延续、台账记录上传、监测记录上传、执行报告(包括季报、年报)编制及上传、环保信用报告编制及上传等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1+1+1模式)(以服务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对此项内容如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至少需要提供一个一年内医院污水处理运营或维保服务项目的业绩。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至 2024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总务科 方式:持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30日 11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总务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总务科 项目联系人:程工 联系方式:18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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