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隆街物流园-电力迁改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工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隆街物流园-电力迁改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码 | 441*****505733*****251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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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连平县工业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隆街物流园-电力迁改)工程勘察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服务内容 | 按选取人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工程勘察并出具工程勘察报告。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76*****718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1)确定中选单位后,合同须按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审定。 (2)中选单位在接到选取单位通知后,须安排项目负责人于 2 个工作日内到选取单位办公地点领取项目的“公开选取中介机构确认书 或项目相关资料”,领取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含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3)中选单位领取确认书后 2 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为本项目服务人员名单及所有人员相关证书的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若中选单位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中选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中选单位所属员工)。 (4)中选单位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设计期间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选取单位同意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选取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
服务时限说明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本项目预算暂不做评估与测算,项目结算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
是否选取中介 | 是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03-27 17:30:0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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