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宝库乡省牛场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大通县宝库乡省牛场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大通县宝库乡省牛场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县宝库乡省牛场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大政【2023】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和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大通县宝库乡

(2)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电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760495*****001

标段名称:大通县宝库乡省牛场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标段一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24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

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电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760495*****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3月26日00:00时至2024年03月30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5日 10时00分。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1号机位(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高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和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路108号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宏一号D区4号楼2单元2102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971-*******

电话:0971-*******

传真:

传真:

2024年03月25日


标签: 土地开发 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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