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阳光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摇号选任管理人公告
烟台阳光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摇号选任管理人公告
栖霞市人民法院
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以摇号方式
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为顺利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提升破产案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办法(试行)》,本院决定面向山东省烟台市范围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参与栖霞阳光润滑油制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基本案情
申请人中化石油山东有限公司以公司股东身份,因栖霞阳光润滑油制品有限公司解散后一直未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为由申请对其强制清算。2024年1月4日,本院裁定受理中化石油山东有限公司对栖霞阳光润滑油制品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本院查明,栖霞阳光润滑油制品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9日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登记地址:山东省栖霞市松山镇驻地北,实际经营地址不明,经营范围包括润滑油分装。(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化石油山东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烟台阳光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2021年,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未按照《企业信息公司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等情形被栖霞市市场监督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23年4月10日,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0686民初29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散栖霞阳光润滑油制品有限公司。
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通过诉讼资产网线上报名。
报名条件及注意事项:
1、本院采取线上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
2、列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单》机构管理人中烟台市范围一级以上管理人可申报本案破产管理人;
3、本院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均直接进入随机摇号环节,通过摇号确定一名中选破产管理人与一名备选破产管理人(“中签1”为中选破产管理人,“中签2”为备选破产管理人)。
如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只有两家,从中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担任管理人,另一家为备选管理人;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的,直接指定该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没有申报机构报名的,从法院破产管理人入围名录中资质符合的机构中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案件破产管理人及备选管理人。
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4年4月1日下午5时。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
报名咨询:栖霞市人民法院技术室徐法官0535-*******
案情咨询:栖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王法官0535-*******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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