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伯镇高蓬村任东组任西组诚意路以北一批次房屋搬迁评估机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邵伯镇高蓬村任东组任西组诚意路以北一批次房屋搬迁评估机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为保证邵伯镇高蓬村任东组任西组(诚意路以北一批次)房屋搬迁评估机构招标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房屋搬迁评估机构,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邵伯镇高蓬村任东组任西组(诚意路以北一批次)房屋搬迁评估机构招标项目
2、地点及概况:
本项目具体范围为:邵伯镇高蓬村任东组任西组(诚意路以北一批次)村民房屋评估。
二、服务费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元/平方米。
三、服务期限
签约后12日内出具报告。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付。
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收款人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扬州卫星分理处(行号105*****0074)
账号:320*****776********* ??
2、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保单等形式开出,无需入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缴纳(不接受支票、电汇、现金,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保单等原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于项目开标之日后5日内返还,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4、(开标时提交)
五、付款方式
项目评估完成后按实际评估面积结算,一次性付清评估费用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开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名须知:
本项目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示时间:2024年3月 26日-2024年4月2日;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9:00-11:00。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南苑路169号),资料费300元/份,不退还。
十、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南苑路169号)
十一、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本项目在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人民政府网平台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514-********
??????????????????????????????扬州市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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