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土市镇上店村马场小学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上土市镇上店村马场小学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RBZJ-2024-021上土市镇上店村马场小学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信息时间:2024-03-26 09:41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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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霍山县上土市镇中心学校(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对上土市镇上店村马场小学(项目编号:RBZJ-2024-021)进行招租,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租标的基本情况、竞租金及付款要求

1、出租方:霍山县上土市镇中心学校

2、招租内容:上土市镇上店村马场小学招租项目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m2

租期

竞租金(单位:元)

每次增价幅度(单位:元/年)

起始价

(单位:元/年)

1

上土市镇上店村马场小学

占地面积约16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50平方米。

3年

*****.00

≥1000

*****.00

3、招租标的地点:位于上店村委会附近。

4、招租标的用途、限制及相关要求:承租方将该地主要用于厂房用途等。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对该标的改造方案需经出租方批准同意后实施。

5、招租年限:合同期限3年,以合同中签订日期为准。出租方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日内向承租方移交标的。

二、价格认证情况

按上土市镇相应房屋租赁价格确定

三、承租方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均可申请竞租(法律另有规定的、已经被相关部门划入失信人名单的除外)。

四、申请和资格审查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在竞租截止时间前按照要求于2024年3月29日10时00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竞租申请书(原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本次招租会。

2、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竞租人需携带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竞租申请书(原件)、单位公章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本次招租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3、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和提供相关资料的,其不具备竞租资格,出租方将拒绝其参加会议。

4、招租现场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申请人按上述规定方可取得竞租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

(2)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被列入产权交易黑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承租方应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招租文件及附件,如对招租文件及附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招租活动截止前3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咨询,否则视作认同理解本招租文件及附件的各项条款内容。

现场踏勘时间安排:出租方不安排,如有需求,请自行踏勘。竞得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支付租金等。

六、本次招租活动有关时间:

1.起始时间:2024年 3月26日

2.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10时00分

3.招租活动地点: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现场竞价及确定承租方的办法:

承租方填写《竞租报价单》,进行报价;

1.承租方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低于起始价的不得再次报价。

2.主持人收到《竞租报价单》后,并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3.本次竞价允许三次及以上出价,主持人连续3次报出最后报价而没有人再报价,主持人宣布最高总价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最高竞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若现场竞价最终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者,必须抉出最高价,否则按流拍处理。

八、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支付方式: 租期3年,租金每一年度支付一次,本合同签订时须支付第一年度租金,下一年度租金须在前一年度租赁期届满前30日缴纳。(具体缴纳账户由出租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九、签订合同

竞得人自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持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书面合同。

十、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标准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十一、其他约定

1.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须提供制式授权委托书)携带相关资料参加招租会,竞得后由法人单位与出租方签订书面合同。

2.本次竞租活动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恶意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破坏、防碍本次出让活动的;恶意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的;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隐瞒取的中标资格,一经确定,取消其竞租或中标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4.承租方在标的装璜时,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室外部分的装饰包括外立面、广告牌等设计方案需达到出租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相应后果。

5.承租人在标的装修及后期经营中,所有对周边群众造成的影响行为由承租方负责协调解决,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承租人的污水、油烟等设备设置必需符合行业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7.租期满后,出租方停止房屋出租或对房屋进行出售,承租人不得以标的装潢补偿等任何理由不腾空房屋,在出租人正式通知承租人15日人仍未腾空房屋,屋内物品视为放弃,出租人可以自行处置。

8.承租方的装修及经营活动必须符合行业安全生产规范要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未按行业规范要求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在经营期内,该标的实际控制人是承租人,在经营期间发生风险或第三人人生事故等损失的,均由承租人承担。

10.承租方在本经营场所经营中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损失承租方承担,产生的后果与出租方无关。

11.承租方未按规定支付租金时,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造成的损失承租方负责。

十二、联系方式

出租方:霍山县上土市镇中心学校

地址:霍山县上土市镇上土市村上土市街道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 158*****550

代理机构: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文峰南路与淠源东路交叉口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6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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