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首山湖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市首山湖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兴城市首山湖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50,000.00
最高限价(元):1,95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兴城兴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投资建设的首山湖公园位于兴城市
山海街南侧,宁远路西侧;项目由天津创艺景观设计院设计,总面积45.3万平方米,湖面面积22.8万平方米,景观带 22.5万平方米,估算总投资1亿元,实际投资8000万元。项目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19年1月陆续向市民及广大游客免费开放。2021年被评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成为我市旅游新地标。
首山湖公园项目由一轴两环、十五个景点组成。一轴为林荫大道;两环为生态绿色环、1.5公里橡胶跑道环。十五个景点为精神堡垒、水韵花溪、枕溪桥、观澜桥、凝香亭、红印广场、观湖平台、亲水平台、乐跑服务站、沁香亭、风雨廊、樱花大道、夜光跑道、垂钓码头、湖中观赏木桥。
公共设施功能及配套齐全,种植大小树木150余种、5万余株,湖内养殖了5条中华鲟、近万尾观赏性锦鲤及白鲢鱼、草鱼等鱼类。
公园内供游客游玩场景:3个婚礼场景、4个艺术摆件15 个动物雕塑、儿童娱乐音乐键盘、8个休闲凉亭、69 套休闲座椅、1个运动篮球场、2个健身器材运动广场、3160米景观石驳岸。
公园内公共设施:路灯 120 盏、射灯 319 台、荧光灯 58盏、草坪灯 106 台、彩虹灯 100 盏、星光灯 11 盏、彩色灯40 盏、灯带 320 米、线条灯 450 米、景观音响 18 个、音柱13 个、排水系统一套、浇灌系统一套,电源箱、照明控制箱水泵控制箱共计20个,环境监测设备一套、艺术垃圾箱41套、各类指示牌 71个、163 平方米水冲公共卫生间一套、监控摄像头 44 个、可移动障碍石球 24 个、景观道路(荷兰砖)3724 平方米、天然花岗岩地面 8977 平方米、碎拼青瓦等路面 1753 平方米。
公园建成后平均年接待游客量达25万人次,已成为葫芦岛及兴城周边市民茶余饭后的理想休憩之处。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公园的日常绿化养护(修剪、松土、施肥、浇水、防寒、防涝、病虫害防治等)、设施维护(简单维修、刷漆、保养等)、保洁(设施、绿地、道路、广场、水面等)工作。
2、具有较强的对紧急事件的处理能力,将突发事件损失降到最低,最大
限度地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合理配备防雨器材和工具,各种抢险设备、车辆、绳索、油锯、排水、汽油泵、灭火器材等以保证养护现场发生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3、病虫害的监测和预防及防治,要实现大数据分析,形成病虫害防治的针对性实施方案并实施,以确保植物生长状态良好。
4、构建智慧园林养护管理平台,实现养护网格化、精益化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养护质量和效率。
5、服务期限:合同履约期三年(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6、付款方式:第一年完成养护支付合同款的30%,第二年完成养护支付合同款的30%,第三年完成养护支付合同款的40%。
二、服务范围
1. 服务要求:
(1)养护单位是养护、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由于养护单位未按安全规范施工或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养护单位负全部法律责任。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养护单位自行承担,现场要配备专职安全员同时佩戴安全员袖标。要形成“天天讲安全,时时重教育”的工作习惯,并形成安全教育记录存档备查,每半个月上报一次。
(2)每一个完整养护周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苗木耗损不得超过5%,每年交工统计存活率不得低于98%,交工前由采购人验收确定,如有超出部分,由养护单位按苗木市场价格赔偿。
(3)养护单位必须有应对旱、涝等特殊气候条件的紧急预案(养护单位进场时上交)。内容包括:可以动用的车辆、排水设备、人员、工作计划安排等。做到从容应对,不损坏一树一苗,保护养护形象。如因养护不到位造成干旱、涝害、虫害造成苗木死亡的,死亡苗木由养护单位按苗木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约期三年(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0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确认。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城市园林管理处
地 址: 兴海路三段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和瑞府12-4楼C栋门市
邮箱地址: lnhj0429@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兴城银丰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