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1 | 工程周期:施工工期为15日历天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施工工期为15日历天安全文明施工费(元):10234.31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暂列金额(元):0承包范围:总价包干工程图纸:查看附件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为统筹医院零星工程开展工作,从节省医院开支为前提,并根据科室的实际需求,我院汇总了若干小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安装病床轨道及床帘、急热式加热器、不锈钢货架、呼叫系统、防爆灯、增设电路及排水、办公室装修等。(具体以合同工程量清单为准)。 | 1 | 528,289.53 | 项 |
6 | 五、质量要求 施工建成的工程实体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2013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检查验收合格。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2013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 |
7 | 五、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供应商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制度,完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按照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自觉接受和配合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
8 | 六、保修期(含保修期服务要求) 本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国务院 [2000]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供应商在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项目质量保证期至少为1年。质量保证期限从项目实际完工且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凡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出现非人为的损坏,供应商负责保修,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9 | 七、工程竣工验收要求: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10 | 八、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九、工程结算方式: 1.本工程的工程结算按供应商的响应价作为包干价,除设计变更外不得调整,设计补充、清单漏项及设计变更增加(减少)的分项工程,数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调整,相应分项工程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1)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出现新增项目时,则该新增项目的工程数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调整,综合单价参照经审核后的预算编制套用的有关定额计费规定执行,经审核后,作为该项的承包单价。调整合同价并支付。 |
11 | (2)设计变更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参照经审核后的预算编制套用的有关定额计费规定进行确定。 2.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必须根据《惠州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惠市规建[2008]54 号文)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认可。 |
12 | 十、施工现场的管理 供应商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现场代表或监理代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安装现场工作和生活条件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十一、售后服务 质保期期限: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 ,具体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质保期后,如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长期负责有偿优惠维修。 |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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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装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108789
(三)预算金额:538,523.84
(四)采购需求:
编号编号
服务描述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数量
控制单价
控制单价
(元)(元)
计计
量量
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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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周期:施工工期为15日历天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施工工期为15日历天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10234.31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总价包干
工程图纸:查看附件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商务需求
商务需求
编号编号
为统筹医院零星工
程开展工作,从节
省医院开支为前
提,并根据科室的
实际需求,我院汇
总了若干小工程。
工程内容主要包
括:安装病床轨道
及床帘、急热式加
热器、不锈钢货
架、呼叫系统、防
爆灯、增设电路及
排水、办公室装修
等。(具体以合同
工程量清单为
准)。
需求内容
需求内容
1
528,289.53 项
一、需求内容 1.重症监护室 急热式加热器 6套;防火床帘 96.7m2 ; 床帘轨道38.7m; 不锈钢货架 3个;
直膨主机增加雨棚 12m2; 呼叫系统 1套 2.特需门诊 发光字 1套;背景画 1套 3.地下室 混流式风机 1台;
轴流消防排烟机2台;配电箱5台;防爆灯62套;及碳钢通风管道、离心玻璃棉、电缆、金属线槽、线管、
排水管若干。 4.五楼办公室装修 砖砌体拆除、门窗安装、墙面刷漆、水电和暖通安装。 (工程承包范围
包括装饰装修工程、设备、线路、管道安装)
二、供应商资质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
次公开选取范围; 2.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为建筑装修
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
三、施工人员要求 需要安排技术团队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建筑
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技术负
责人1人:需具有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建筑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 3.项目人员具有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施工员1人、质量
检查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
四、工期及实施地点: 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1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可在施工组织
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缩短工期。其中雨天、节假日及因施工单位
的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施工工序颠倒造成的返工所耽误的工期,不能顺延。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可以
顺延,要求本工程全部按期完成,按期完成不奖不罚。
3.若因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供应商工期延误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及赶工产生
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约的供应商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
济处罚。 4.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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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质量要求 施工建成的工程实体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相关
专业验收规范检查验收合格。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
准》GB50300-2013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符合施工承包
合同的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供应商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制度,完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条件,严
格按照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自觉接受和配合
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六、保修期(含保修期服务要求) 本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国务院 [2000]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规定执行。供应商在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
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
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项目质量保证期至少为1年。质量保证期限从项目实际完工且通过
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凡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出现非人为的损坏,供应商负责保修,所有
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七、工程竣工验收要求: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
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
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八、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九、工程结算方式: 1.本工程的工程结算按供应商的响应价作为包干价,除设计
变更外不得调整,设计补充、清单漏项及设计变更增加(减少)的分项工程,数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调
整,相应分项工程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1)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出现新增项目时,
则该新增项目的工程数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调整,综合单价参照经审核后的预算编制套用的有关定额计费
规定执行,经审核后,作为该项的承包单价。调整合同价并支付。
(2)设计变更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参照经审核后的预算编制套用的有关定额计费规
定进行确定。 2.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必须根据《惠州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
管理办法》(惠市规建[2008]54 号文)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认可。
十、施工现场的管理 供应商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现场代表或监理代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
查。安装现场工作和生活条件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十一、售后服务 质保期期限: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 ,
具体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质保期后,如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长期负责有偿
优惠维修。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3月26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5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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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联系方式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工 0752-7806068
采购单位: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
2024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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