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73线黄象至版村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等三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省道S273线黄象至版村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等三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M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73线黄象至版村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等三个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干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干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按照《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07 年第4 号令)文件的规定,佛山市高明区干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省道S273线黄象至版村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等三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审计服务共含三个工程,分别如下:

项目一、省道S273线黄象至版村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本项目路线全长8.3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总投资为8876.6411万元。

项目二、佛山市高明区人和至杨梅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本项目起点位于杨梅镇与鹤山交界处,穿越杨梅镇,沿旧路扩宽,终点位于人和镇,路线全长8.207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总投资为14637.4034万元。

项目三、佛山市高明区人和至西安河村段(K4+991-K7+592)公路工程:本工程位于高明区杨和镇与荷香街道,路线为南北走向,起点与沧江工业园的沧江四桥相接,途径步洲村、跨过步洲大河,终点与富和路相交,并与广明高速公路的匝道相接。项目全长2.624km,双向八车道,设大桥1座,涵洞6道,平面交叉处1处。项目含公路部分与非公路部分,总投资为15858.8684万元,其中公路部分总投资为14087.0239万元,非公路部分总投资为1771.8445万元。

省道S273线黄象至版村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等三个项目审计服务费约为13.2904万元。

2.2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省道S273线黄象至版村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第一合同段等三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相关服务。

2.3 服务期限要求:

审计服务时间:单个项目20日历天,服务时间截止前应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单位财务要求:上年度(2014年)投标人的业务收入不少于400万元。

3.3、人员要求:具有20名或以上注册会计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3.5.3投标人不论在何地受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处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均不得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

3.5.4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5.5投标人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建设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

5.5.6 投标人未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出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的

3.5.7未被社会审计组织,交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处理,并在系统内部予以通报:

(一)未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实施审计或提供审计(审核)报告、审计工作不规范、审计结论避重就轻,且拒绝纠正的,1年内不得委托其从事审计业务;

(二)提供的审计(审核)报告存在严重失实、结论意见不准确,且拒绝进行重新审计或纠正的,2年内不得委托其从事审计业务;

(三)存在未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财务事项等重大错漏的,3年内不得委托其从事审计业务;

(四)有关部门在事后检查中发现审计(审核)报告未真实、客观反映情况或揭露问题,给委托人或交通行业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5年内不得委托其从事审计业务;

(五)有弄虚作假、串通作弊、泄露秘密等重大违法行为,以及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委托审计业务的,不得再次委托其从事审计业务。

3.5.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时间:2016年516日~5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即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咨询电话:****-****************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一律现金支付。招标文件电子格式其他辅助资料以电子光盘方式免费发放,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即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递交文件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席开标会,否则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发布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7. 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干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645号地 址: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

联系人:仇工 联系人:潘工

邮 编:528500 邮 编:528000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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