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大龙口村2024年乡村渠道中央财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大龙口村2024年乡村渠道中央财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大龙口村2024年乡村渠道中央财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H(2024)-09-SG
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大龙口村2024年乡村渠道中央财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
最高限价(元):*******.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大龙口村2024年乡村渠道中央财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8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80U型渠7000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4月15日开工,2024年8月31日竣工;总工期:139日历天;签订合同时,会将以工代赈政策要求作为合同约定条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合格有效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需加盖税务机关鲜章)及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个人明细)、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5)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供应商及其法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及反商业受贿承诺。
(7)投标人须具备: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项目管理机构班组人员须持证上岗(在水利监管平台可查到)。2.施工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
(9)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具体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0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具体政策响应严格按照发改振兴[2021]1852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执行。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木萨尔县二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吉木萨尔县二工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1*****4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誉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市屯河路新天地广场五楼
联系方式:151*****152、151*****5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文、王亚婷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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