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
五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
辖区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馆和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市场秩序和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康有序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的公告》《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体育总局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体政规字〔2023〕2号)《云南省体育局关于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体发〔2021〕6号)》等政策法规及省市有关要求,在五华辖区内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须持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需报批并获得批复后方可开展。
现将五华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和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对象和范围
(一)凡在五华辖区内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的所有类型的主体,既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包括有经营行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只要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的市场主体,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均需依法向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后方可经营。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需报批并获得批复同意后方可举办。
(二)关于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范围。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3年5月1日联合发布第16号公告,将游泳、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和攀岩明确为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特指在游泳池、游泳馆等人工场所进行的游泳活动,不包括公开水域游泳。
二、 审批依据
(一)《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8月30日国务院令第560号发布)
(二)《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2013年5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第16号发布)
(三)《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文件的通知》(体政字〔2017〕32号文,国家体育总局2017年3月17日印发)
(四)《云南省体育局关于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体发[2021]6号文,云南省体育局2021年2月20日印发)
(五)《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转发上级部门关于经营高危险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昆明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3月4日印发)
(六)《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云审改办发[2017]9号文,2017年7月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印发)
三、 审批条件
(一)游泳池壁及池底的建筑质量符合国家建筑规范要求,并有合格证明;
(二)经营场所人员出入口及疏散通道符合建筑规范和消防规范,并有合格证明;
(三)游泳池、救生设施、救生器材等设施符合国家标准(GB *****.1-2013);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GB *****.1-2013)数量要求的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
(五)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游泳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四、 审批单位
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五、 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经营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场所等内容;
(二)游泳场所建筑质量符合国家建筑规范要求说明性材料(场所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场所安全鉴定报告,鉴定登记应为B级以上);
(三)经营场所人员出入口及疏散通道符合建筑规范和消防规范说明性材料(消防安全达标材料:公共场所消防检查合格证、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消防日常安全检查记录等);
(四)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详见附件,申请人自行检查提供或检验机构、认证机构检查出具,需要合格证明的须出具合格证明);
(五)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及复印件;
(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七)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溺水事故处理制度、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以及治安保卫、安全救护、卫生检查、设备维修、人员服务岗位责任制度等)的书面材料;
(八)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 办理时限要求
自本通告下发日起,全区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主体凡符合申请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即可到五华区教育体育局体育科申请办理;凡未达到申请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条件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主体,需在2024年4月30日前整改到位,并到五华区教育体育局体育科申请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自2024年4月30日后,凡未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主体,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或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将按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和体育总局《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 办理地点、时间及咨询电话
(一)办理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五华区教育体育局群众与社会体育科(南楼203室)
(二)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咨询电话:高老师 0871-********
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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