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台山路99号123号附1号和附3号首创万卷山商铺
青台山路99号123号附1号和附3号首创万卷山商铺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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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lq2024NTR***** | ||||||||||||||||||
项目名称 | 青台山路99号123号附1号和附3号(首创万卷山)商铺 | 年限 | 5年 | ||||||||||||||||
面积 | 1466.1400平方米 | 挂牌起始单价 | 34元/平方米·月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03-12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03-25 | ||||||||||||||||
项目地址 | |||||||||||||||||||
项目坐落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蒲草路 | ||||||||||||||||||
项目经纬度 | 104.******,30.****** | ||||||||||||||||||
挂牌文件下载 | 下载 | ||||||||||||||||||
项目信息 | 成都农交所龙泉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关于 青台山路99号123号附1号和附3号 (首创万卷山)商铺招租网络竞价公告 为进一步防范基层“微腐败”,助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受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师大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方”)委托,成都农交所龙泉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农交公司”)现将本次资产招租网络竞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物具体面积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 现场的标识标牌无任何指向性,不对标的物报名流程、竞价流程及结果产生影响。标的物按业主要求移交。意向人需自行前往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无异议。 二、意向方报名条件 (一)依法成立且有效续存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三)对受让方的要求及后期运营管理要求详见《合作协议书》。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成功即认为其完全认可《合作协议书》条款并在其成为竞得者后签订《合作协议书》。 在租赁期间,发生市政规划、土地批租、政府收回、国家强制性规定等情形的,业主方有权要求解除承租方对《合作协议书》约定场地的使用权。 (四)所有竞租人(意向方、竞价者)需自行确认其经营业态是符合国家法律、政府相关规定及本次招租标的物业态要求,因使用标的物用途需办理相关证照的应自行办理。若因标的物硬件不适合经营或无法办理相关证照,造成不能签订《合作协议书》或不能履约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五)所有承租方在使用标的物前请自行对标的物安全进行测评,后期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基本资料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需盖公章)、现场填写报名资料需携带公章。 (二)竞价保证金 租赁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详见表格,竞价人与意向者(报名人)必须是同一个人或单位,竞价人现场报名成功后网络自动生成转款账户,竞价人按要求将竞价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 号:网络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匹配账号 竞价保证金只能通过转账形式交纳,存现金方式交纳无效且退还手续复杂,请务必不要存现金。区农交公司确认竞价保证金到账后向竞价人发放《参与网络竞价通知书》。竞价保证金必须由本人交纳,代交无效,无竞价权。竞价结束后竞价保证金由区农交公司负责退还。 特别提醒:竞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5:00)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价资格。 四、网络竞价程序及规则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5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段09:00至17:00,最后一天报名截止15:00)。 (二)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3月27日。报名资格确认后,由区农交公司向意向方发《参与网络竞价通知书》,网络竞价具体时间段及操作流程在《参与网络竞价通知书》中明确告知。 (三)网络竞价规则:意向方(报名者)在网络竞价期内参与网络竞价,单次增价幅度详见表格。自由竞价时间为1小时,若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一分钟内仍有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则竞价转入限时报价,限时报价为每次60秒,即有新的报价后竞价时间自动延60秒直至无意向受让方报价,产生最高报价止。竞价时间结束后,出价最高者获得该标的物租赁权。凡报名参与网络竞价的意向方,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充分了解知晓竞价规则,认可该标的物现状无异议,愿意在遵照本公告内容及认可该标的物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价,并承担因竞价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意向方须对注册账号和密码严格保密,对通过登录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名、报价行为,均视为其亲自办理,报名、报价与交易结果由意向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怡和新城E2区9栋15楼 (二)联系电话:028-********。 六、竞价保证金退还 竞价保证金详见表格。网络竞价结束后经3个工作日公示,区农交公司采用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中租者(竞得者)并出具《网络竞价成交通知书》,中租者(竞得者)须在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与业主方签订《合作协议书》及其相关附件(若有),并按照《合作协议书》约定支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若有)。若中租者(竞得者)未按约定与业主方签订《合作协议书》及其相关附件,或中租者(竞得者)未按约定支付相应费用,视为中租者(竞得者)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中租者(竞得者)按时与业主方签订《合作协议书》并交纳相关费用的,业主方向区农交公司递交准予退还竞价保证金函件,区农交公司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退还至中租者(竞得者)账户;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络竞价公示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原路不计息退回。 七、交易服务费 按照标的物的成交总价(成交总价=合同总金额+免租期金额,含递增价格。)的5‰向竞得者(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 只要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产生了受让方(竞得者、承租方),即视为网络竞价成功,区农交公司从竞得者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不足部分由竞得人向区农交公司补缴。 八、租金、租赁保证金及其他费用 (一)每年为一个计费期,首期租金于《合作协议书》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同时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合作租赁保证金。承租方应在每个计费期结束前7日内向业主方支付下一计费期的费用。 (二)协议期内标的物的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更新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物业费、水电气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九、注意事项 以下情况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参与网络竞价交易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业主方及区农交公司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未按公告及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二)意向受让方的网络竞价专用账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 (三)意向受让方因自身网络、设备故障及操作不当,致使无法正常竞价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在《合作协议书》模板。 成都农交所龙泉驿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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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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