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度城市与建筑设计促进推广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的公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度城市与建筑设计促进推广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的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2024年度城市与建筑设计促进推广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城市与建筑设计促进推广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133万元

一、采购项目描述:

《2024年度城市与建筑设计促进推广服务》项目工作将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设计专家库维护及竞赛发布服务:

项目将持续维护设计专家库数据和相关工具,完善专家库入选规则与管理办法、专家抽取流程等相关管理制度,更新维护设计竞赛网站、公众号,竞赛公告的审核及发布,为设计竞赛组织提供具有公信力的专家资源和信息发布平台。

2.城市设计宣传推广活动:

项目针对设计发展趋势及某个城市共性问题,策划具有公共影响力的城市设计公共活动,打造设计领域互动交流的平台,运用新媒体渠道进行城市设计公共价值的传播,进一步加强城市设计的宣传和推广,营造深圳公共艺术文化氛围。活动次数不少于5次。

3.小而美创意设计前期策划及服务:

项目围绕微更新层面的小微公共空间及小型政府项目进行竞赛策划、竞赛组织,公开向社会发布设计竞赛公告,搭建青年设计师和公众间的互动交流平台,通过设计实践与探索,实现小微空间的品质提升和功能塑造。策划及服务不少于2次。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间服务要求

1、中标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项目工作;

2、中标方项目组成员应按采购方要求参加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

3、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培训、协调等技术支持。

4、售后服务要求

1)项目由采购方审查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售后服务内容要求主要包括技术支持等;

2)本项目要求由中标方提供1年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

3)技术支持服务包括包含以下内容:

A.专员支持服务:安排维护专员为本项目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保证采购方在工作日内能及时联系到维护专员;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方;

B.其他支持服务:中标方应配合采购方进行与本项目相关、合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5、技术培训

中标单位应按采购人需求,对采购人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采购人能全面理解成果,确保实施。

(二)项目管理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招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成果。

中标方须按采购方安排,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关的问题。

2、项目完成期限要求

本项目完成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3、项目验收要求

中标方需按采购方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后,采购方将进行项目验收。项目成果应通过局业务会议审查。

4、项目付款要求

合同生效后,收到中标方付款申请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完成部分工作后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完成项目后,通过局业务审查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

5、成果要求

成果内容

格式/数量

1

《建筑设计专家库管理及竞赛方案发布服务》成果汇编

Word文档,2套

2

城市设计宣传推广活动成果汇编、照片及视频

Word文档,2套

3

小而美创意设计前期策划及服务成果汇编、照片及视频

Word文档,2套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1、2021年,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深编【2021】85号文,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为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加挂“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牌子,划入“承担城市与建筑设计相关研究及推广促进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展示内容技术支持工作”职责。

2、根据市编委《关于深圳市公共艺术中心加挂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牌子的批复》(深编〔2010〕66号),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主要工作职能为:整合政府、产业和商业资源,建立深圳城市系统设计思想库,倡导新的设计价值观,汇集和交流设计思想与学术资源,促进城市创新设计的教育、普及与提高;建立与运作深圳设计服务网络平台,整合和展示政府、产业、学术及人才资源,打造开放、公平的设计竞赛环境;提供设计交流、培训和推广等方面的服务,促进深圳城市空间环境系统质量的全面提升,同时促进设计创意产业的提升。这些职能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供创意设计平台、对外学术交流、专家信息管理以及专业设计竞赛等服务的需求高度吻合。

3、从工作延续性和职能衔接来说,原深圳市公共艺术中心(城市设计促进中心)一直依职能承担我市城市和建筑设计的推广、交流和促进工作,与该项目的工作要求较为契合。鉴于“城市与建筑设计促进推广”的职能已划入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由该中心承接属于履行法定职能。

综上,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为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产生供应商,供应商为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城市设计促进中心)。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3月26日起至2024年4月3日止

联系方式:采 购 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韩工

地 址:深圳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联系电话:0755-******** 传真:0755-********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标签: 建筑设计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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