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资委关于选聘监管企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监督评价项目中介机构的公告

南宁市国资委关于选聘监管企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监督评价项目中介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防范化解重大经营风险的部署要求,健全出资人检查评估工作机制,督促监管企业有效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加强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国资办〔2020〕217号)、《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3年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国资办〔2023〕113号)和《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合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国资规〔2023〕2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承担监管企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监督评价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市国资委制定的监管企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标准,结合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围绕企业的内控体系建立、内控体系执行、内控信息化、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情况,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内控评价工作应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控体系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依据评价的内容填制工作底稿,分析企业内部控制缺陷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助其强化合规管理及风险应对、处理能力。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市国资委研究制定企业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标准,下发至7家集团公司,指导其开展内控自评,编制《2023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报告》;

2.对7家集团公司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检查,出具复核意见并分别撰写每一家企业的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监督评价报告;

3.撰写汇总版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评价报告;

4.配合市国资委在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监督评价的同时开展7家集团公司及其一级子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形成汇总版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报告;

5.根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配合市国资委在监督评价的同时开展7家集团公司及其一级子企业2-3项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具体监督检查项目根据相关文件确定),形成汇总版企业专项监督检查报告。

6.组织专家开展企业内控体系与合规管理建设相关培训;

7.配合市国资委完成企业2023年度内控监督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相关监督检查的复核验收工作。

(二)成果提交内容

本项目成果必须按照市国资委在合同签订后提出的要求进行,并提交成果材料如下(最终成果文件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1.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监督评价指标体系;

2.7家集团公司分户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监督评价报告;

3.汇总版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监督评价报告;

4.汇总版企业“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报告;

5.汇总版企业2-3项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报告。

(三)成果提交时间

1.上述成果提交内容2、3、4的提交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前;

2.上述成果提交内容5的提交时间为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布置之日起3个月内。

(四)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市国资委指定地点(青秀区),现场交付。

(五)服务要求

1.项目现场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具有注册内控师或注册内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质的不少于1人;

2.在项目期间内提供本地化服务;

3.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内将项目实施完毕;

4.提交项目成果后90个工作日内,如市国资委有现场服务需求,应快速响应。

(六)报价及付款方式

1.本次报价为固定报价,原则上应涵盖项目实施期间所有项目人员的工资、住宿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相关费用;

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定详细的评价实施计划,明确关键时间节点和步骤,配合市国资委在完成企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监督评价及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核验收并提交复核验收报告后,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款。

(七)项目验收

项目开展完成后,按服务需求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由成交供应商提请项目验收申请,由采购人指定人员进行验收。

(八)保密要求

由于本项目包含企业经营信息,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必须对本项目所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并与采购人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书》。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上限为人民币80,000元,由供应商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通过竞争选聘方式比选确定中选的供应商及最终价格。

三、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选聘的供应商应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属于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供应商属于社会团体、协会等的必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

2. 2023年9月-2024年2月内供应商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无纳税记录的或零报税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或零报税证明,新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公司不须提供(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供)

3.供应商2023年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要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第三方审计财务状况报告等证明材料;新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提供,须盖公章;(必须提供)

4.竞标声明;(必须提供)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

2.竞标报价表;(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5.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

6.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

7.技术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

8.人员配置清单;(必须提供)

9.对应服务内容及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四、评分标准

评审依据:评审小组将以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一)价格分………………………………10分

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所有供应商评标报价的平均价格作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10分。

价格分计算公式: 

某供应商价格分=基准价/某供应商评标报价金额×10分

(二)技术分………………………………50分

1. 服务实施方案(满分40分)

一档(10分):对本项目的理解、实施方案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服务内容不够明确,对采购需求内各项工作均有基本可行的重点环节(工序)工作方案,内部管理机制、服务措施较差,可操作性低;

二档(20分):对本项目的理解、实施方案具有一定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服务内容较明确,对采购需求内各项工作有较可行的重点环节(工序)工作方案,内部管理机制、服务措施一般,可操作性一般;

三档(30分):对本项目的理解、实施方案具有较好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服务内容明确,针对检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争议问题的应对方案一般。对采购需求内各项工作均有可行的重点环节(工序)工作方案,有较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服务措施,可操作性良好;

四档(40分):对本项目的理解、项目实施方案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服务内容详细、清晰,针对检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争议问题有完整的应对方案,能很好协调并处理争议问题。对采购需求内各项工作均有完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重点环节(工序)工作方案,有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服务措施,可操作性高。 

2. 服务质量承诺分(满分5 分)

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交服务质量承诺的完成时间、服务态度、报告质量、廉洁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分。

一档(1分):有服务质量承诺,承诺内容模糊不明确;

二档(3分):服务质量承诺明确、简单,基本满足采购需求。

三档(5分):服务质量承诺描述详细完整,承诺内容清晰明确、针对性高,完全满足采购需求。

3. 服务进度保证措施分(满分5分)

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要求》的项目要求提供详细服务进度保证措施。

一档(1分):完成服务内容部分时间(期限)计划安排有明显的缺陷、有服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说明、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方案内容对保证实现采购需求、达到项目要求说明了进度目标和计划安排但有缺陷或表述模糊,服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有说明但不清晰、不具体;对达到进度目标提出的措施有缺陷或表述模糊,并对达不到目标有简单的处理方案及承诺;

二档(3分):完成服务内容部分时间(期限)计划安排有简单的方案、服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较明确、进度保证措施较合理,保障性较强;方案内容对保证实现采购需求、达到项目要求的进度目标和计划安排有简单的说明,服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有说明但不够清晰;对达到进度目标提出的措施有简单的内容,并对达不到目标有较具体的处理方案及承诺;

三档(5分):完成服务内容有全面的时间(期限)计划安排、服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明确、有详细的符合本项目的进度保证措施、保障性较强,可操作性好;方案内容对保证实现采购需求、达到项目要求有明确的进度目标和计划安排,服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明确;对达到进度目标提出的措施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并对达不到进度目标较详细的处理方案及承诺。

(三)商务分………………………………40分

(1)人员配置(满分 15分)

1.项目团队: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咨询顾问不少于4人和项目总负责人1人,得9分,不足5人不得分。(咨询顾问和项目总负责人均须提供过往内控评价、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内控与风险管理评价、合规体系建设与评价项目的履约评价证明或者自2023年2月至今合同内容有投入参与本项目人员的名单,否则提供的人员名单无效。)

2.人员资质:

拟投入人员中具有注册会计师(CPA、CMA)/注册内控师等同类资质,每提供1人得2分,最多不超过4分。

(2)类似业绩(满分25分)

自2023年2月1日以来,完成如下业绩计分规则:

1.供应商完成或承接过国有企业内控、合规评价项目,承接一件得1分,最高得3分;如果该评价项目获得客户优秀履约评价,则每件加分1分,最高得3分;本项满6分上限;

2.供应商完成或承接过国资委内控、合规监督评价项目,承接一件得2分,满4分上限;

3.供应商完成或承接过国有企业“内控、风险、合规”三合一体系建设项目(一个集团和下属公司的合同只算一件),承接一件得3分,满9分上限;

4.供应商完成或承接过企业内控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合规体系建设咨询项目5件以上(含5件)得4分,如果该体系建设项目获得客户优秀履约评价,则每件加分1分,最高得2分;本项满6分上限。

以上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至少应反映签订双方名称、合同采购内容、双方盖章、签订时间。

五、选聘流程

(一)凡符合本公告明确的报名资格条件且有意应聘的评估机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前往市国资委报名,本次选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日下午18:00前。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座12楼1209房。

中介机构报名时应提交本公告第三点“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书面材料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林女士、朱女士

联系电话:0771-*******

(二)市国资委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经市国资委审查通过后供应商获取本项目服务需求及评分标准文件。

(三)入围的供应商于2024年4月2日18:00前(以送达时间为准),将有关服务方案等申请材料提交至市国资委监督检查科。

(四)市国资委组织评审小组,对入围的供应商书面申请材料进行评分。

(五)市国资委公布中选的供应商。

(六)市国资委和中选的供应商签订委托协议。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标签: 合规管理 评价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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