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顾问及驻局律师服务的公告

关于购买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顾问及驻局律师服务的公告

  此前,我局发布了购买法律顾问及驻局律师服务公告,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律所较少,不符合我局内控制度要求。为充分发挥竞争作用,再次向社会公开购买法律顾问及驻局律师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数及聘期

  团队律师成员不少于4人,聘期1年。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局机关及下属四个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服务

  1.审阅各类合同,提供法律咨询;

  2.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提供法制宣传服务;

  6.协助处理与当事人、其他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的法律事务;

  7.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事项。

  (二)驻局律师服务

  1.提供执法案件法律咨询服务。从执法程序、法律依据、案件证据、文书案卷等环节为日常执法工作提供综合咨询服务,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2.提供执法案件审查服务。审查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执法行动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及时提供法律对策,减少法律风险,化解执法矛盾,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

  4.协助起草相关执法指引、完善执法程序,整理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5.提供执法培训服务;

  6.其他需要驻局律师参与的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可以通过线上(微信、电话等)、当面咨询、会议研讨等方式提供法律服务;驻局律师每周商定1天在本机关坐班,集中处理相关事务,其余时间可以通过线上(微信、电话等)、当面咨询、会议研讨等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四、费用

  不得高于拾万元整/年(¥100,000.00/年),涉及诉讼、复议案件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

  五、聘用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报价人拟指派为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供法律服务的团队成员不得少于4人,均须为报价人本所人员;律师团队需有3年以上(含3年)代理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件的执业经历,近3年处理过行政执法纠纷案件(含诉讼与复议)10起以上(含10起),且有3年以上(含3年)为行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执业经历;律师团队所有执业律师需均未因执业行为受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执业信誉良好;

  2.报价人拟投入的团队律师成员及情况介绍(包含团队顾问律师、驻局律师、后备律师;团队顾问律师、驻局律师可为同一人;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并禁止转、分包;

  4.报价律师事务所须为2024-2025年度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

  (二)人员配置

  1.顾问律师1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执业年限不少于四年,熟练掌握行政及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具备处理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下属市政、路灯、环卫、园林等四个中心日常法律事务的能力,有独立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调解等工作经验,有3年以上(含3年)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执业经历;

  2.驻局律师1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熟练掌握城市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具备处理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日常法律事务的能力,有独立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等工作经验,有代理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件的执业经历;

  3.后备律师1至2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城市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具备处理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日常法律事务的能力。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服务商请将报价单、聘用条件的相关佐证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分别用信封进行封装(封口处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送到珠海市香洲区金鸡路135号(香洲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305室),联系人:徐女士,联系人电话: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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