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水务一体化再生水配套设施工程观测、规划放验线测量服务招标公告
高新区水务一体化再生水配套设施工程观测、规划放验线测量服务招标公告
宜宾市高新区水务一体化项目再生水配套设施工程
观测、规划放验线测量服务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一)本采购项目宜宾市高新区水务一体化项目再生水配套设施工程观测、规划放验线测量服务已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二)本项目采购组织形式为自行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高新区水务一体化项目再生水配套设施工程观测、规划放验线测量服务。
(二)项目地点:宜宾高新区。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5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2亿元,总占地面积约2.26万㎡,总建筑面积约1万㎡。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建一座有效容积5.73万方的事故池,一座13万m3/d规模的活性炭滤池和活性炭再生车间,以及变配电间、管理用房、消防泵房及配套设施等。
(四)服务期限:中选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且满足规范和图纸要求时止。
(五)服务内容:根据设计图纸、设计要求、规范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需要进行构建沉降观测、边坡位移观测、竣工测绘及规划放验线测量。
(六)最高限价总价:规划放样线及竣工测绘以0.8元/m2 为限价,构建沉降观测及边坡水平和竖向位移观测以100元/点/次作为限价,最高限价总价预计6.3万元(含税)。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即:
1.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测绘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含工程测量)。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至少具有一个工程项目测量业绩。
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技术人员资格要求:/。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各参选人均可就上述标段参选,但可以中选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于2024年3月26日12:00时至2024年3月29日18:00时(北京时间),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的合格参选人均可参与参选获取采购文件。
(二)采购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三)电子标书费售价:人民币100元/套,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参选资格不得转让。
(四)缴费注意事项:为保证采购的公平公正,“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标书下载和参选功能开放,请参选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标书费,避免影响参选。具体要求如下:
1.参选人一旦决定参选,请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一次性的唯一银行账号。
2.请参选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参选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和参选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参选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参选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参选操作。若参选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无法开放参选功能,由此无法购买采购文件、无法参选、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也只能在开选后才能退款。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方式、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递交方式: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二)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参选文件地点: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金润产业园72栋2楼2-3办公室。
(四)开选时间和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五)参选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密封完好的,作无效参选处理。
六、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和评审结果均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金润产业园72栋2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邮 箱 号:*********@qq.com
联系电话:0831-*******
2024年3月26日
标签: 高新区水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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