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残联关于“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询价函
临江市残联关于“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询价函
临江市残联关于“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询价函
临江市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临江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时间:2024-03-26责任编辑:孟凡茹 收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各受邀报价单位:
根据我市残疾人工作实际情况,现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开展“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进行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临江市“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二、项目目标: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临江市2024年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人数为60人。
三、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条件;
2、符合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服务规范和标准,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或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四、询价范围:
本项目在白山市范围内随机询价三家及以上,如报价单位未达到三家,此次询价作废。
五、预算资金:
报价金额不超过9万元,按省残联规定的各项服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支付,每名残疾人的服务费用每年1500元(含生活照料和护理、社会适应能力、运动功能训练等服务)。
六、报送时间:
请于2024年4月3日前,将报价材料封袋盖章后报送至临江市残联就业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残联教就部
地 址:临江市兴隆街 临江市残联就业部。
八、确定供应商办法及程序:
同等条件下资质及服务方案最佳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九、签订合同: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书面签订服务协议书。
十、合同相关条款:
1、服务完成时间:2025年5月30日前;
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3、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要严格匹配询价通知书要求。
4、成交供应商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保证服务质量。因成交供应商把关不严,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十一、未尽事宜:
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临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3月26日
标签: 残疾人 居家 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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