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涉案、施救车辆保管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涉案、施救车辆保管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涉案、施救车辆保管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名称: 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涉案、施救车辆保管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个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涉案、施救车辆保管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临海市交通警察大队拟定了关于涉案、施救车辆保管服务的采购需求,要求:1.供应商在古城和大洋的停车场面积及其配套设施上满足:①古城停车场要求:停车场位置距离临海市交警大队3公里内,占地面积8亩以上,2.5米以上围墙,场地地面须硬化,100平方米以上简易棚,具有自动识别车辆的门禁系统、监控系统(8个高清摄像头24小时监控)、光伏路灯、干粉灭火器;②大洋停车场要求:停车场位置距离临海市交警大队大洋中队5公里内,占地面积15亩以上,2.5米以上围墙,场地地面须硬化,100平方米以上简易棚,具有自动识别车辆的门禁系统、监控系统(12个高清摄像头24小时监控)、光伏路灯、干粉灭火器。 2.供应商在停车场办公配套房屋及设施等方面满足:①古城停车场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配备1台电脑、1台打印机、1台照相机、1台智能手机;②大洋停车场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配备1台电脑、1台打印机、1台照相机、1台智能手机;③救援车辆:吊车1辆、施救车2辆。
根据采购方的要求,临海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符合采购需求,而且该供应商于2021年4月通过反向竞价竞标成功,服务期三年,服务期于今年4月到期,该供应商有多年的该服务从业经验,能够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在服务期内能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更换承接主体,除了时间上紧张外,短期内难以找到符合距离、场地面积及管理要求的场地,另外原停车场内所停放的车辆,设备等需要搬迁,涉及费用及难度较大,且会造成原有投资损失。
本项目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临海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台州临海市大洋街道东方大道637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临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 金先生
联系电话: 139*****661
传 真: /
地 址: 临海市江南街道七一河路11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临海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管部门电话: 0576-********
传 真: /
地 址: 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597.5 KB
标签: 涉案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