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编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业社区企业综合服务驿站展厅设计装修工程

经编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业社区企业综合服务驿站展厅设计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经编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业社区(企业综合服务驿站)展厅设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经编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业社区(企业综合服务驿站)展厅设计装修工程。招标人为海宁经编总部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马桥街道经编园区;

2.2计划工期:2024年4月30日前完工(包括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2.3招标范围:对室内面积约200m2空间进行装修设计、软装设计、文化创意设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本工程招标估算约9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对应装修资质应2024 4 1“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如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中负责装修施工的投标人提供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另一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方签署的共同投标协议。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 年 3 月 26 日至2024年 4 月 7 日 14 时 00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建设工程会员单位的需先免费注册,网址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现场投标,投标地点为马桥街道胜利路8号党群服务中心二楼1202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经编总部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经编园区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徐女士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 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传 真:0573-********

监督部门:海宁市马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胜利路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573-********

2024 年 3 月26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评审标准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营业执照

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由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4

建造师资格

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提供复印件,由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5

安全生产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复印件,由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6

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投标人对应装修资质应2024年4 月 1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如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中负责装修施工的投标人提供。

7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牵头单位须为施工企业(提供原件)。

8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9

进浙施工备案登记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登记证明材料。

10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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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4/03/26 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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