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招标公告

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招标公告




阿克塞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专业

合作社项目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型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引领带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2号)要求,现就阿克塞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4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经营稳定、服务信誉高的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二)申报项目为2024年新建项目,之前建设的设施、购置的设备不予补贴。

(三)申报主体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专职会计或第三方代理记账,按期年报公示,社会信用良好,能够按照章程和相关财务会计管理规定对全体成员进行盈余返还(分红)或者分配。

(四)合作社达到“五有”标准,服务和带动农户能力强、同农户利益联结紧密。

(五)合作社带头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声誉良好;主体示范带动作用强,自成立以来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合作社不予扶持。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2024年中央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共10万元,扶持合作社1家。奖补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下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合作社购置农业机械,建设晾晒、储藏等设施,建设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规范财务等章程制度(含财务软件购置),培育品牌及开展市场营销宣传等方面。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合作社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支出。项目资金形成的财产要平均量化到每一位成员并向全体成员公示。

三、项目实施目标

项目要在2024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毕,通过实施项目,提高合作社带动农户成效、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扶持的合作社服务带动农户数量或带动增收效果较去年同期增长10%以上。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自公告之日起,符合申报条件的合作社提出书面项目申报申请。

(二)初审初验。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收到申报主体申报表、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资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初审初验,择优上报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三)评审确认。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根据申报及初审初验情况,会议研究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后,评审结果在相关媒体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予以确认,上报备案并组织实施。

五、申报材料

1.合作社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对吸纳为成员的农户要在项目实施方案中记载备案);

2.合作社示范项目申报表;

3.?合作社简介(1500字左右)、典型材料;

4.?合作社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合作社成员花名册、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成员账户及2023年分红签字记录等资料复印件;

6.合作社2023年度经营情况报告(1500字以内);

7.合作社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强,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不良社会影响的证明;

8.合作社荣誉证书复印件;

9.合作社照片,包括办公经营场所、生产设备、生产基地、档案资料等,彩印不少于5张;

六、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

2.申报地点:阿克塞县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阿克塞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1室)

3.联系人:玛尔江? 联系电话:*******

附件:1.合作社示范项目申报表

2.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样本)

3.申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承诺书

阿克塞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4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政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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