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线系统导电地极网铺设
天线系统导电地极网铺设
1 项目名称:天线系统导电地极网铺设
2 项目编号:WD202*****008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天线系统导电地极网铺设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本项目包括大面积导电地极板铺设,含原材料采购、运输、快速安装方案设计、使用前及使用后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质保期内维护等。交付周期为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满足安装条件,安装交付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由甲方指定。
导电地极板铺设
★1.铺设面积:6000m2。
★2.铺设方式;在硬化地面铺设导电金属网。
★3.平整度要求:拼接后金属网整体保持平整状态,相对于硬化地面的局部隆起抬升高度不大于1厘米。
★4.承重要求:地网铺设完成后,要确保不小于100吨的车辆在地网上行走、转弯时地网不被破坏或发生错位。
★5.拼接及固定要求:总铺设面积内保证地网间电连接良好,彼此间无明显接缝,地网固定方式优选不破坏原有硬化地面的方式。
★6.根据铺设方案,若为纯金属地网铺设,表面不做任何处理即可满足承重要求,则金属网材质及规格要求如下:304不锈钢,菱形网格,丝径不小于3毫米×3毫米,网孔尺寸不大于40毫米(短边间距)×80毫米(长边间距),金属丝无尖锐棱角;若需在表面另外铺设其他材料以满足承重要求,则金属网材质及规格要求如下:具有良好导电性的金属材质,网孔尺寸不大于40毫米(短边间距)×80毫米(长边间距),金属丝无尖锐棱角。
★7.原材料检测:对所用不锈钢金属网、紧固螺钉组件等提供材质抽检报告。
★8.地网铺设:可实现大面积快速铺装,施工周期不大于7天(时间越短越好)。
★9.拆卸要求:完成地网拆除并放置到指定地点,施工周期不大于7天(时间越短越好)。
★10.合同签订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通知时间进行施工和拆卸。
11.若提供方案中所铺设地网具有可方便拆卸且可多次重复利用的功能,并经专家评估方法可行,则认定该项为正偏离项,在综合评分表的技术指标和功能实现项中给予加分。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 最高限价:135万元(¥1,350,000.00);
3.4 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4 资格预审:
4.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 供应商应当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预审材料):
供应商应当编制资格证明文件并在所有材料上加盖公章,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应当包括以下文件材料(编制模板详见谈判公告附件):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截图页面须包含截图时间,截图时间不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应当含以下信息查询:
①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 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9)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书面声明);
(10)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11)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12)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注:
①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②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以谈判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③ 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根据资格证明文件签字盖章情况视情提供;
④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采购方最终认定;
4.3 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1)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时间: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文件递交数量:电子版一份(纸质盖章扫描版),纸质一份(装订成册);
(3)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4)递交方式:企业如无法现场递交的,可将电子版(纸质盖章扫描版)PDF文件发送至邮箱zkgs_xa@163.com,务必备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成功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纸质一份(装订成册)邮寄至文件递交地点;
4.4 资格预审结果于谈判文件发售前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
5 谈判文件发售与应答文件递交:
5.1 谈判文件拟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供应商发售,发售时间、地点、和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24年4月16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3)发售方式: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5.2 应答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考谈判文件第四章拟制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包括的资质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1)若法定代表人本人或资格证明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法参与评审,需重新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请再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详见第四章);
(2)若供应商非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
5.3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3)应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应答文件。
6 谈判时间、地点
6.1 谈判时间:2024年4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8 联系方法:
8.1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贾工
电话:029-********
8.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张小玉 刘老师 胡风英 尤怡玮
电 话:029-8958 9882 、177 9153 5326、182 2058 7680
邮 箱:zkgs_x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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