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殡仪馆改扩建二期工程PPP项目其他丧葬用品除骨灰盒、纸棺外销售、遗体整容防腐服务、悼念厅及食堂、小卖铺合作经营单位
漳州市殡仪馆改扩建二期工程PPP项目其他丧葬用品除骨灰盒、纸棺外销售、遗体整容防腐服务、悼念厅及食堂、小卖铺合作经营单位
漳州市殡仪馆改扩建二期工程PPP项目其他丧葬用品(除骨灰盒、纸棺外)销售、遗体整容防腐服务、悼念厅及食堂、小卖铺合作经营单位比选邀请函
:
漳州市殡仪馆改扩建二期工程 以漳发改审﹝2019﹞79号文核准建设,由漳州祥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现我公司拟邀请贵单位参与比选,并以高价中选的方式确定漳州市殡仪馆改扩建二期工程PPP项目其他丧葬用品(除骨灰盒、纸棺外)销售、遗体整容防腐服务、悼念厅及食堂、小卖铺合作经营单位。具体的比选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市殡仪馆改扩建二期工程PPP项目其他丧葬用品(除骨灰盒、纸棺外)销售、遗体整容防腐服务、悼念厅及食堂、小卖铺合作经营单位
2.项目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后林村新社工业区西侧漳州市殡仪馆。
3.项目编号:环闽漳州【2024】06号二、比选内容
1、比选内容:比选人通过比选确定一家具有殡葬服务经营经验的合作单位,对合作经营场所的装修、其他丧葬用品(除骨灰盒、纸棺外)销售场所租赁、遗体整容防腐服务、悼念厅合作经营等工作进行管理并实施,以及对殡仪馆内食堂、小卖铺租赁经营,依照漳州市殡仪馆开业时间及营业要求,经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和日用品销售等业务。
三、服务时限及合作模式
1、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三年,具体时间由甲方发出的运营通知为准。
2、合作模式
(一)其他丧葬用品(除骨灰盒、纸棺外)销售
(1)工作内容。中选人负责采购其他丧葬用品(除骨灰盒、纸棺外)及对外进行销售。丧葬用品应分类陈列,标识清晰,明码标价,便于客户自由选择,对销售的丧葬用品应开具收据或发票,禁止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禁止诱导家属过度消费。
(2)服务费用。中选人负责投入合作期限内丧葬用品超市装修、运营和管理所需的资金,采购其他丧葬用品(除骨灰盒、纸棺外)费用、员工工资和水电费等。丧葬用品超市的装修(含装修费用)及日常经营管理由中选人单独负责,祥宁公司需协助配合。销售场所位置: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后林村新社工业区西侧漳州市殡仪馆吊唁厅,位于 1 层,面积48.72平方米;随房屋出租的设备、设施以现场确认单确认为准。中选人每年向祥宁公司支付固定租金(不含税价,税费由乙方承担)。合作期内,祥宁公司不再享有项目利润分配的权利及亏损责任。
(3)对外收费标准。根据不同的消费需求,结合物价标准和市场行情价作为收费标准,商品价格不得明显高于市场行情,报备祥宁公司后向市民政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定价,禁止销售备案商品以外的丧葬用品,实行明码标价(费用标准详见附件1)。
(二)遗体整容防腐服务
(1)工作内容。中选人为在漳州市殡仪馆的逝者提供遗体整容和遗体防腐服务。
(2)服务费用。服务费用由中选人向丧者家属收取进入祥宁公司账户,祥宁公司按中选人所报的固定比例进行分配,祥宁公司按合同约定定期支付。遗体整容防腐服务中所需的服务人员、设备设施和材料由中选人提供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3)对外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依据漳价审[2014]2号、闽价费[2012]524号,若政策有更新,则根据新的收费政策实时调整,报备祥宁公司后向市民政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定价,实行明码标价(费用标准详见附件1)。
(三)悼念厅合作经营
(1)工作内容。中选人根据丧者家属需求提供悼念厅布置和悼念仪式服务,中选人参与提供丧者家属所需的多元化的悼念厅布置套餐(包括殡葬传统悼念仪式),套餐中所需的人员和物资由中选人提供并承担产生的费用。套餐价格在单列物品价格基础上进行适当优惠,家属可自行增减搭配项目,套餐仅供参考不强制捆绑消费。
(2)服务费用。丧者家属需求的悼念厅布置套餐费用支付到祥宁公司账户。祥宁公司按中选人所报的固定比例进行分配,祥宁公司按合同约定定期支付。
(3)对外收费标准。
①悼念厅布置套餐费用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定价标准和市场行情价,由祥宁公司向民政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定价,实行明码标价(费用标准详见附件1),如需对套餐费用进行调整,需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确认后重新向民政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定价。
(四)殡仪馆内食堂、小卖铺租赁
(1)殡仪馆内食堂、小卖铺设于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后林村新社工业区西侧漳州市殡仪馆值班楼一层,面积453平方米,采用租赁的形式由中选人进行经营,具体要求如下:
①为打造和维护漳州市殡仪馆形象,推进移风易俗,中选人承诺,严格遵守祥宁公司和漳州市民政局制定的各项行为规范和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等制度,并切实履行和自觉遵守,包括卫生、诚信、安全、日常工作、装修行为等相关制度。
②中选人须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暂定)内完成装修(装修费用由中选人承担)并开业,并遵守漳州市殡仪馆开业时间及营业要求,服从祥宁公司的管理及漳州市殡仪馆扩建二期工程PPP项目建设规划要求,且祥宁公司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中选人需按规范配套油烟、油污等滤油和收集处理设施,不得随意改造排水系统,严格做到雨污分流。中选人在进行装修前,须自行做好租赁场所的内外防水施工工程及白蚁防治工程(白蚁防治须不定期进行自查防治),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中选人自行承担,祥宁公司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食堂的经营涉及环保等政府部门要求办理的证件由中选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费用。
③遵守漳州市殡仪馆开业时间及营业要求,中选人因故停业,需提前一个月向祥宁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约定停业期限,未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则视为未提交。停业超过3天的,除租金外祥宁公司根据停业天数,每天将按日租金的6%收取闲置费用。中选人无故停业超过30天,视为违约,祥宁公司有权解除与中选人的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④中选人在租赁场所内只限经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和日用品销售,不得销售丧葬用品,如需变更经营范围,需提前向祥宁公司上报书面申请,经祥宁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经营业态。
⑤未经祥宁公司允许,中选人不得在经营场所以外摆摊设点。
⑥食堂和小卖铺售卖的食品和商品价格报备祥宁公司后定价,实行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漳州市区范围内(含芗城区、龙文区、华安县)同类食品和商品售卖价格。中选人必须按报备祥宁公司的价格进行经营,实行明码标价,对销售的食品、商品开具收据或发票。
⑦中选人聘用工作人员应是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持健康证上岗,同时应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合法经营、文明待客,维护祥宁公司和漳州市殡仪馆形象,服从祥宁公司和漳州市民政局监督管理,遵守祥宁公司和制定漳州市民政局的各项管理制度。
四、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包含殡葬服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类似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换发新证的,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需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3、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其他能证明其财务状况良好的材料复印件;
4、近三年承接龙文区或芗城区或华安县的1个以上(含1个)殡葬服务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的复印件;
5、 比选申请人应遵守《企业信誉承诺函》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漳州祥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6、《报价承诺函》中的承诺报价和工作时限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7、中选人应与派驻漳州市殡仪馆食堂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保证在中选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等市场准入相关证件,且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均应持有个人健康证,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开业前办理以上事宜。
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发生记录;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9、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10、本比选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的服务机构,均不得参加比选活动;参选单位若中选后发现不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的,比选人均有权取消中选资格。
备注:1、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五、比选方式:高价中选。
六、最低限价
本项目其他丧葬用品(除骨灰盒、纸棺外)销售,中选人向祥宁公司支付固定租金最低限价为每年人民币伍万元整(¥:*****.00元/年,不含税价,税费由乙方承担),祥宁公司每年分配得到的悼念厅布置套餐费比例最低为15%(并且悼念厅合作经营金额应不低于200万元/年,若低于200万元/年则按照200万元/年为基数计取进行分配,参选时统一以200万元/年进行报价),祥宁公司每年分配得到的遗体整容防腐服务费比例最低为25%(并且遗体整容防腐服务经营金额应不低于3.5万元/年,若低于3.5万元/年则按照3.5万元/年为基数计取进行分配,参选时统一以3.5万元/年进行报价),殡仪馆内食堂、小卖铺最低租金限价为每年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年,不含税价,税费由乙方承担),以上四项合计最低限价为每年人民币肆拾叁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438750.00元/年),合同总价不低于1316250元整。比选申请人承诺的祥宁公司分配比例及报价不得低于上述要求,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七、合同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八、获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1、地址: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3室)
2、领取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3月29日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
九、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比选地点: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4室)
2、递交时间:2024 年4月1日(北京时间)8:30至 9:00,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3、比选时间:2024年4月1日(北京时间)9:00。
备注:递交比选申请书的时间在比选时间前半小时至组织比选时间截止。
十、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 )
十一、合同签订
中选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至招标人处领取中选通知书。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选人应派代表与比选人联系商定,并签订合同。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中选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导致比选人重新确定中选人或重新招标的,比选人有权要求该中标人赔偿本次比选所发生的损失(含中选人与其他候补中选人的报价差价、重新比选所发生的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损失),且将该中选人列入失信企业,不得再参与比选人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招投标活动,在此情况下,比选人可将中选资格依次授予下一个候补中选人。
十二、其他
1、本次比选公告将在(https:///)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
2、本次中选结果公示将发布在(https:///)的中选公示栏中公示3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祥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龙文区下洲花园BC商业区城投办公楼,邮编:******
电话:0596-******* 联系人:小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3 邮编:******
电话: 0596-******* 传真:0596-*******
联系人:小郑
比 选 人:漳州祥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 21 日
标签: 改扩建二期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