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扬州市江都区大桥中心卫生院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就扬州市江都区大桥中心卫生院物业管理服务(JSZC-******-JZCG-G2024-0005)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中心卫生院位于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东园南路288号。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是扬州市江都区大桥中心卫生院和嘶马分院室内卫生保洁、消毒供应室辅助工作、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送、锅炉司炉、后勤保障维修服务等。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中心卫生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6.合同履行期限:二年,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无异议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021年3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1份类似医疗机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及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同一项目不同年份只算一份,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4 年 4 月 16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江都区大桥中心卫生院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信息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111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席家花园对面)
联系人: 王婷婷
联系方式:0514-********
八、其他
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请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办理,具体联系方式:189*****110)。
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