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医院食堂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标段二)
(招标编号:XJDB-2024GK--01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医院食堂招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7380 元/年,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医院。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医院拟对汉餐厅进行招租,拟确定 1 家餐饮服务承租人。
为住院患者及其陪护家属提供订餐、就餐、送餐、治疗膳食(营养用餐)、职工就餐、职工加
班用餐配送、手术送餐以及医院另行安排的其它临时性餐饮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医院食堂招租项目(标段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医院食堂招租项目(标段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承租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
(5)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承租人近 3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税务机关出具的承租人近 3 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
的应提供相应说明 。
(7)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 2023 年资信证明原件。
(8)承租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承租人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无重
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承租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承租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
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
单)的承租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租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以上查询结果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自行
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10)踏勘证明:开标现场承租人须出具招租人开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函原件。(现场勘察证
明函模板见招租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2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微信方式(微信号:13394996638)获取〖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发送到微信 13394996638。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 705 号融合大厦 A 座 14 楼 14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 705 号融合大厦 A 座 14 楼 1407 室
七、其他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医院拟对汉餐厅进行招租,拟确定 1 家餐饮服务承租人。为住
院患者及其陪护家属提供订餐、就餐、送餐、治疗膳食(营养用餐)、职工就餐、职工加班用
餐配送、手术送餐以及医院另行安排的其它临时性餐饮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医院
地 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医院
联 系 人:陈凯
电 话:199099919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西路 705 号融合大厦 A 座 1407 室
联 系 人: 潘永华
电 话: 13394996638
电子邮件: 458831941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