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2024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2024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2024年车辆维修 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03-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2024年车辆维修

  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2024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YHWLCBSFH-2024-04),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拟通过本项目引入供应商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机关及七个旗县支行(凉城县、卓资县、丰镇市、商都县、兴和县、察右后旗、四子王旗)的车辆维修服务。维修服务包括一般维修和重大维修;一般维修是指招标人将车辆送到合作单位处修理;重大维修是指由于招标人处车辆无法行驶,需由合作单位将车辆拖回进行修理。

  维修服务车型:华泰圣达菲,长城哈弗H5、H6,红旗H5,丰田汉兰达、丰田威兰达、红旗、大众捷达、别克君越、上汽大通、北京现代等,投标方维修服务需涵盖所有车型的维修服务。

  2.本项目采购估算为18万元(含税);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中标份额划分:1家≦中标单位数量≦3家;如实际中标3家,份额如下:第1名45%,第2名35%,第3名20%;如实际中标2家,份额如下:第1名55%,第2名45%;如实际中标1家,份额100%;

  5.服务期限: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签订满12个月止或至本合同最高支付上限金额用完截止(以优先达到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黑名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

  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8.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8.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8.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4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8.5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8.6在与邮储银行及下属单位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7相关服务在邮储银行或下属单位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8投标人在本项目中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

  8.9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邮储银行采购活动谋取中标、成交的;

  8.10参加邮储银行采购活动存在围标串标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8.11投标后无正当理由要求撤回标书,或递交竞争性磋商/谈判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撤回,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的;

  8.12与需求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13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有违商业规则的活动;

  8.14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

  8.15在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履约或单方要求涨价的;

  8.16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8.17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主要部分转包、分包的;

  8.18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需求人造成损害的;

  8.19恶意投诉,给需求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

  8.2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8.21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今以来完成过至少两个同类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7日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0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电子邮件获取。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下述文件发送到公司邮箱并购买招标文件。

  (1)经办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的信用查询截图;

  (5)投标人针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6”“8”出具的承诺函。

  注: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项目编号,邮件正文部分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资料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后,投标人需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材料模板),并将扫描件或word电子可编辑版发送到邮箱。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伍佰 元(¥ 500 元)整,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汇款凭证发送至公告中的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丁香花臻品酒店10层西侧

  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159*****404

  邮箱:ZDYCHSGS@163.com

  收款单位: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账 号:7271 7101 8260 0010 010

  行 号:3021 9102 7177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行

  招标人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纬一路盛世嘉华邮储银行

  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人联系方式:0474-*******

  2024年03月26日

,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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