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红外探测报警设备等招标公告

计算机、红外探测报警设备等招标公告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庐阳区教育局的委托,就办公设备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望给予复函:

一、设备规格要求及数量:

编号

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计算机

CPU(/AMD64/3200+AM2散)

6

主板 (七彩虹 C.A69G-K)

6

内存(宇瞻512M DDRⅡ-533)

6

硬盘(三星80G串口)

6

机箱(七喜、键盘套)

6

2

红外探测报警设备

1

3

视频监控设备

四路视频

1

注:供应商可就(1)、(2、3)分项报价

二、报价时间及地点:

若贵单位有兴趣,可就以上设备在2007年3月29日15:30时以前向我中心密封报价。本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产品的代理证明或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

四、供应商复函须知:

1、报价书应包含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复函报价应包含: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3、我中心将按同等条件下最低价原则选定中选单位。

4、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报价表;

(2)提供设备或产品的详细介绍(配置、功能等);

(3)交货期、保修期及产品质量承诺;

(4)售后服务承诺。

5、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与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6、合同签订前, 经选定的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向我中心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一年)。

五、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 庐阳区政府办公楼 287号709室

联系人:武宁 电话(传真): ****-*******

郭兴 电话:****-*******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日

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合肥市庐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