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东北镇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中江县东北镇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中江县深化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江电整治〔2024〕1号),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领导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批示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广元市旺苍县、攀枝花市米易县因输配电设施引发森林火灾的教训,进一步树牢“防范胜于救灾”理念,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生态安全、森林资源安全和输配电设施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从2024年3月开始,到2024年底,在全镇范围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并整改到位,落实工作责任和常态化防范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供电所输配电设施产权单位等单位和森林经营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专项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齐抓共管,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二)坚持依法依规。强化法治思维,以《森林法》《电力法》《森林防火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三)坚持协调统筹。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专项治理中,既要确保生态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坚决杜绝借专项治理之名违法损毁森林林资源;又要切实保障林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用电需要,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四)坚持防治结合。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各类隐患全面排查、综合治理,切实做到即查即改、执纪问责,建立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至2024年3月22日前)。制订细化林区输配电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步骤,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立行立改阶段(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5月31日)。组织开展林区输配电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制定治理办法,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和落实林区大风停电避险机制和措施,做到权属清、责任明、措施实、可核查;对能马上解决的要立行立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限时整改销号。
(三)深化提升阶段(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持续排查治理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完善火灾防控体系,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对照实施方案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全面总结,组织验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扎实开展好专项治理,有效遏制输配电设施引发森林火灾发生。
(二)严格督导问责。要强化监督问责,坚决杜绝专项治理图形式、走过场。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将本辖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到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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