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3A项目主机框架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05-3A项目主机框架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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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405-3A 项目主机框架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405-3A 项目主机框架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 自
筹 (企业自筹或国拨,比例 100
%)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N0-GC-GKZB-24-0110
2.2 招标项目名称
405-3A 项目主机框架工程施工。
2.3 招标项目概况
/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 405-3A 项目主机框架及支臂平板的制作及安装,具体内容包括:①制
作工程包含钢筋混凝土主机框架、槽梁、方梁、钢走道板、护板、支臂平板以及对应制作场
地及配套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预制场地的准备、配套水电设施以及预制构件临时存储等)②
安装工程包含钢筋混凝土主机框架、槽梁、方梁、钢走道板、护板、支臂平板的二次倒运、
安装、调平、校正、刮腻子、喷涂料、刷漆、刚性试验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
施工图纸。
2.5 建设地点
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中核陕铀公司。
2.6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4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3 月 31 日;
其中关键节点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全部主机框架的预制工作;
2024 年 10 月 1 日首批主机框架开始安装;
2024 年 11 月 1 日首批支臂平板开始安装;
工期总日历天数:336 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工
日期为准,但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变。
2.7 质量标准
合格,满足施工图纸制作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的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
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
(2)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按照建
办市[2021]40 号文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证书及以上),
无任何在建项目且必须驻场(须出具书面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安全员取得安全生
产考核证(C 证及以上),预算员取得二级造价师证及以上。
(6)其他要求:
①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②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
信名单”;
③ 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
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④不符合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
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潜在投标人应扫描下方二维
码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后请自行提交电子发票申请(需再次扫描二维码点击
消费记录后填写开票信息)。经我司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电子发票将自动发送至申请时所
填邮箱。
招标人(代理机构)确认收款后,投标人才能获得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见平台首页服
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二维码如下: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 年 3 月 26 日 17:00— 2024 年 4 月 1 日 17:00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
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
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
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 10 : 0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区马练营路 311 号
联系人:申世杰
电话: 0351-7588950
电子邮件: shenshijie@cnsi.ltd
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010-83941702
电子邮件: liucr@mails.cneic.com.cn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
刘先生
电话:
010-83941702
电子邮件:
liucr@mails.cneic.com.cn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
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
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
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
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6 日

标签: 工程施工 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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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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