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2024)鄂0683破申3号
本院拟受理债权人枣阳市金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债务人襄阳高铭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据相关资料显示,襄阳高铭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1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高世明,公司住所地:枣阳市兴隆镇优良河工业园,经营范围: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并设定相关许可的,企业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且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须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院决定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遴选并指定一家机构作为债务人襄阳高铭矿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管理人的首选机构,同时随机摇号选择两家机构并赋予委托序号,作为备选机构。凡编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并加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且具备三级管理人以上资质,承诺保证与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愿意垫付所有破产清算费用,且符合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襄阳市司法局、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印发的《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破产管理人机构,可于2024年4月2日前到襄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提交书面报名申请。届时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从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摇号产生本案管理人。
摇号产生的首选管理人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三日内持管理人机构相关证件,到审判业务庭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方可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艺 159*****067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标签: 公开选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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