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新城创新创业园项目施工资审公告

伍家新城创新创业园项目施工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伍家新城创新创业园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8-******-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宜昌伍家新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伍家新城创新创业园项目施工

2、工程概况:伍家新城创新创业园项目位于伍家岗区东艳路与双城路交汇处北侧,总用地面积*****.61平方米,拟建5栋办公楼及1栋办公附属楼。项目总建筑面积*****.4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6平方米,总计容面积*****.38平方米,容积率1.80。

3、项目建设地点:伍家岗区东艳路与双城路交汇处北侧。

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5、建设工期:60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合格等级。整体工程施工质量需获评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申请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上述现场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 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①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地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属于同一单位的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及2023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

8、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9、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以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来至少承接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到人民币1.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工程总承包、EPC、PPP 类型业绩的,承担的施工任务的合同金额达到业绩考核内容)。[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彩色截图;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彩色截图;若申请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申请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上传的证明材料须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备注: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10、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联合体各方须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其中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任务为本项目施工合同额的50%及以上;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声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就施工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重新招标。

本项目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后续的招标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27日至2024年04月01日17时30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0日上午09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3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说明:采用联合体申请的申请人,在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03月26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伍家新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体育场路45号

联系人:付杨

联系电话:0717-*******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楼1207室

联系人:熊享、杜双

联系电话:0717-*******156*****776134*****078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标签: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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