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板房沟分局2024年新疆天然林保护修复典型区域分局碳汇效益监测与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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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保护修复典型区域分局碳亚效益测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端号ASZ-20221027)
d801020259
项目所在地区:新丽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板房沟分局2024年新疆天然林保护修复典型区域碳汇效益监测与评价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板房沟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板房沟分局2024年新疆天然林保护修复典型区域碳汇效益监测与评
价项目。项目编号:HSZB-2024-ZB1027。预算金额:450000元。资金来源:中央林业草原
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招标规模板房沟分局2024年新疆天然林保护修复典型区域碳汇效益
监测与评价项目包括但不限予:以板房沟分局作为天然林保护修复典型区域进行监测,在区
域内布设固定乔木、灌木林样地不少于40个,土壤调查样方不少于40个。长期定位监测土
壤有机碳、土壤碳通量、枯落物有机碳含量等指标不少于30个,构建完善区域优势树种生
物量模型,对研究区域的植被年固碳量、固碳速率、碳释放量、碳储量等进行定量评估。为
大力挖掘碳汇潜力,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参考依据。招标范围在板房沟分局,利用固定和
、0
便携式监测设备,建设乔木林、灌木林和土壤监测样地,构建完善主要优势树种生物量模型,
对研究区域森林生态系统不同林分、不同组分碳库的年固碳量、固碳功能及碳汇效益进行监
测和评估。实施单位需向业主提交2024年新疆天然林保护修复典型区域碳汇效益年度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板房沟分局2024年新疆天然林保护修复典型区域碳汇效益监测与评价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板房沟分局2024年新疆天然林保护修复典型区域碳汇效益监测与评价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
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
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资信良好,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
国”网站(m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
@
服务-选择查询类目-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投标。(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未在以上网站登记的
提供书面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6日10时30分到2024年04月01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路580号21号楼二层209办公室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7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路580号21号楼二层207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7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路580号21号楼二层207(开标时间及地
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其他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依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
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资信良好,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
国”网站(wwm.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
服务-选择查询类目-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投标。(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未在以上网站登记的
提供书面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板房沟分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460号
联系人:高国鹏
电话:182991098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路580号21号楼二层209会议室
联系人:
任亮姚丽萍徐冬梅
电
话:
0991-881052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进5)
(签名)
0102025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恒盛顶
(盖章)
限
0202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