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实验室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实验室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实验室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售后服务(6分) | 1、投标供应商提供具有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含10人)),并提供缴纳一年以上社保证明的得2分,不足一年的或少于10人的得1分。(此项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2 |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所在地有零配件仓库,能够为用户迅速解决故障,零配件仓库在50平方米(含)以下的仓库得1分,在50平方米以上得2分。没有仓库的不得分。(提供自有房屋或租赁房屋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2 | |
3、能够提供24小时免费维修电话,报修响应时间3小时以内的得2分,4小时响应的得1分。超出时间的不得分。(提供售后维修承诺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 2 | |
企业和产品证书(7分) | 投标企业具有环境产品标志认证证书的,得1分; 投标企业提供实验台或通风橱的产品报告的1分; 投标企业的投标产品(实验台或通风橱)具有商标注册证书的得1分; 投标企业的投标产品(实验台或通风橱)具有产品专利证书的得1分; 投标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投标企业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投标企业具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以上证书、检测报告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7 |
9 | 履约保证金 | 无 |
9 | 履约保证金 | 按照中标价5%缴纳,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然后签订采购合同,未按规定期限及金额缴纳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保函。 退还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
检察院开具的三个月内的无犯罪证明 | 原件 | 2-6 | |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原件 | 2-7 |
检察院开具的三个月内的无犯罪证明 | 复印件,原件备查 | 2-6 | |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复印件,原件备查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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