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实验室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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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实验室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三)

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实验室装修工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ZC********113
变更事项:
现对该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更正,望周知!
一、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做如下内容更正为:

售后服务(6分)

1、投标供应商提供具有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含10人)),并提供缴纳一年以上社保证明的得2分,不足一年的或少于10人的得1分。(此项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2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所在地有零配件仓库,能够为用户迅速解决故障,零配件仓库在50平方米(含)以下的仓库得1分,在50平方米以上得2分。没有仓库的不得分。(提供自有房屋或租赁房屋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2

3、能够提供24小时免费维修电话,报修响应时间3小时以内的得2分,4小时响应的得1分。超出时间的不得分。(提供售后维修承诺书原件,否则不得分)

2

企业和产品证书(7分)

投标企业具有环境产品标志认证证书的,得1分;
投标企业提供实验台或通风橱的产品报告的1分;
投标企业的投标产品(实验台或通风橱)具有商标注册证书的得1分;
投标企业的投标产品(实验台或通风橱)具有产品专利证书的得1分;
投标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投标企业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投标企业具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以上证书、检测报告提供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7








评标办法中其它内容不变。
二、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调整:2016年5月31日9:30分,地点不变。
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9

履约保证金


更正为:

9

履约保证金

按照中标价5%缴纳,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然后签订采购合同,未按规定期限及金额缴纳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保函。
退还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

检察院开具的三个月内的无犯罪证明

原件


2-6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原件


2-7

更正为:

检察院开具的三个月内的无犯罪证明

复印件,原件备查


2-6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复印件,原件备查


2-7

五、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一、实验台(中央台、边台、转角台、水池台)台面中
6、抗大球冲击,表面经过国际标准(EN438-2:2005)测试,在1800mm测试高度5次连续冲击的测试结果为合格,表面没有发现明显裂纹。该项删除。
9、台面中不得含有铅、汞、镉等重金属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该项删除。

联系人:孙连富电话:***-********-***
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5月16日
关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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