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浏阳市潇湘水街绿地公园概念规划采购需求公开
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浏阳市潇湘水街绿地公园概念规划采购需求公开
规划背景
水是城市的灵魂,这一理念强调了水系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性和价值。济川河作为浏阳高铁新城片区西部的重要生态空间和开敞空间资源,承载着片区发展的多重功能,对提升城市品质意义重大。
根据不同地块实际情况,细化完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重点关注人居品质提升,在文化传承、特色空间营造、生态治理等方面创新。塑造水岸生活场景,打造新的城市空间形态,加快形成空间宜居、功能集合、要素集聚的发展格局。
1、设计范围
本次总体研究范围主要为南至菊花石西路,北至西北环路,东至燎原路,西至胡家路,面积约30.1公顷。
2、设计目标
根据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空间布局,在特色空间的营造以及完善生态功能的基础上,融入文化,塑造集宜居、休闲、自然、多功能为一体的水街绿地公园。
二、相关标准:设计依据
(1)《公园设计规范》 GB*****-2016;
(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17;
(3)城市绿地设计规范(2016 年版) GB/*****-2007;
(4)《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 GB/T*****—2010;
(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GB*****-2008;
(6)《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97;
(7)《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 GB*****-2021;
(8)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详见附件)。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技术规格:设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根据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周边待建和在建项目,做好 “水、绿、文”三篇文章,在特色空间的营造以及完善生态功能的基础上,融入浏阳特色文化,塑造集宜居、休闲、自然、多功能为一体的水街绿地公园。概念规划设计应秉持先进设计理念,坚持节约集约原则,空间划分、景观小品,应凸显地域特色,注重树种的季相变化,贴合实际,便于操作,营造自然景色优美的休闲、娱乐绿色空间,打造体现人性化的公共开敞空间。
(1)总体定位
基于潇湘水街两岸资源基底进行研究,促进滨水环境品质的提升与城市未来的发展,并依据相关规划内容,明确片区总体发展定位,同时以此为核心,制定概念规划设计策略和重点。
(2)文化塑造
挖掘浏阳千年古县历史文化底蕴,针对性提出文化发掘与活化利用的方法,打造特色场景,扮靓潇湘水街公园沿线空间。
(3)交通组织
合理保障公园亲水性,对潇湘水街沿线两岸的交通情况进行分析,落实细化上位规划和相关要求所确定的路网体系和景观空间,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并进一步优化慢行空间,完善慢行系统。
(4)用地功能
综合研判片区发展趋势,充分衔接相关规划,优化潇湘水街沿线地块用地布局方案,指导未来发展。
(5)项目时序
衔接实施,根据设计意图及实际开发项目制定项目库,有序推进潇湘水街沿线建设。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高效推进工作进度,编制时间总体控制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90日历天)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概念规划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提交的相关成果文件。
2、成果要求
2.1.面积30.1公顷公园规划2个比选方案、效果图及90秒动画制作。
2.2.表达方案景观特色的相关图纸和植物配置图。
2.3.相关文字说明及其他相关图纸。
六、验收标准:项目验收方法
(1)本项目按浏财函[2024]5号《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概念规划设计成果后,组织评审会,中标供应商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提交经采购人认可的设计成果文件作为验收合格依据。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式
(1)付款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规划方案经采购人组织评审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规划成果通过采购人组织成果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成果的所有权,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供应商保证其提交的项目成果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成果对第三方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资料收集、现场调研、评审费、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应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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