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宁乡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临床部分检验项目采用第三方外包服务形式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运输服务,配套车辆设备,配备服务人员,外送标本检测服务等全部工作,共约120个项目。
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规格。
三、技术规格:1、服务质量要求
1.1供应商实验室具有完成本检测项目的检测设备平台。
2、样本交接、保存要求
2.1 医院对采集的样本进行前处理和存储,并注明样本的检测信息,如:患者基本信息(姓名+病案号),样本类型、项目名称、采集时间等。
2.2 医院将样本统一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安排人员与供应商进行样本的交接、签收工作,医院收集样本所需的耗材由供应商提供。
2.3供应商应每天(上午下午各1次)安排上门收取标本。若出现特殊情况,须按采购人时间节点执行。
2.4 样本的保存:供应商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对样本进行保存。检验类原始样本保存不少于7天、病理原始组织保存不少于15天、病理切片、蜡块和阳性涂片保存不少于15年。由于样本本身特性达不到保存期限或保存无意义的,另行约定。
2.5对体检等有大批量检测需求的情况,医院将提前7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
2.6入围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需求,免费提供采购人用于相关标本存放用品、耗材等,提供每次到货清单、合格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3、运输冷链系统要求
3.1 所有样本的运送必须符合样本温度的管理要求,采用相应的冷链运送技术,特殊标本运输过程中需干冰冻存。
3.2所有样本运送必须采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冷链物流车或转送车辆及冷链物流箱,冷链物流车或转送车辆及冷链物流箱配备数量满足标本转送要求。
3.3提供可实时监控物流各个环节的温度的系统和终端设备,能够对物流的全程进行温度监控、报警及记录,能够对整个过程进行溯源管理,并能够提交相关记录的纸质文档,以留档备查。一年3次以上无法进行运送温度溯源,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损失。
3.4供应商负责全程冷链运送现有的标本。
3.5样本交接及运送过程必须符合样本的安全管理要求。
3.6运输车辆拥有运输标本专业设备,可以应对突发生物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置。
3.7系统对接要求: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期内,需要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将检验结果传送至医院LIS系统和HIS系统等系统,提供实施方案,相关软、硬件及网络接口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期内,负责将检验结果传送至医院LIS系统和HIS系统等系统。
5、样本检测及报告样式依据按采购人LIS系统和HIS系统等系统要求来执行。
6、为保证检验结果实时网络传送,供应商须将检测结果按采购人要求传入医院LIS系统和HIS系统等系统,实现数字回传和特殊报告单的PDF回传功能。确保报告单可在网上查询。
7、如医院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并在样本保存有效期内提出,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重新检测。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期限
1、合同期:叁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作期满,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考核(包括但不限于误验、漏检、误报、标本丢失、运送错误情况等),年度考核合格自动履行下一年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在合作期间,供应商由于自身能力不足等原因拒绝采购人提出的检测要求,拒绝超过2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投标相关要求
1.1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附件1《检验样本外送项目及结算标准》(详见采购需求),投标报价要求如下:
序号1-120号采用优惠率进行报价,仅接受一个优惠率。结算价=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1-中标优惠率)*实际数量。
序号121、122、123不进行优惠率报价,需单独报价,超过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控制价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结算价=中标单价*实际数量。
1.2核算的唯一标准是湖南省医疗服务行业物价收费标准,除政策调整因素外,合同期内投标价不能调整。
1.3检测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样本采集、运输服务、配套车辆设备、配备服务人员、售后服务、质量监控信息、外送标本检测成本、保存装置、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医院除标本外送检测服务费,不再另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
2.1 检测费用按月结算,业务量的结算以采购人相关责任科室当月外送标本登记的签收记录按实结算。(具体结算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付款流程按医院财务规定执行)
六、验收标准:简易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1、检测内容出具报告时间为1-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告时间,但最多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若出现危机值,在检验报告打出后30分钟内向采购人报备并说明情况。报告时间延迟1天扣检测费的50%,延迟2天检测费减免,如造成投诉纠纷需承担相应责任。五次以上延迟报告的,医院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对结果明显有差异的,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复查。
3、供应商对检验结果负责,因检验结果问题引起的医疗纠纷,对患方的所有赔(补)偿费用完全由供应商支付,同时供应商应对医院进行相应赔偿。
4、供应商要做好与医院相关科室的信息双向对接,同时负责提供相应软硬件服务,按相关科室意见加以改进,并需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安装、调试。
5、供应商应根据医院的要求,为医院提供分析前样本的质量控制等相关内容的培训服务,按照医院的要求维护所有必需的质量控制项目,每季度提交质量控制数据记录。
6、合同签订后医院有新增加项目,无需再走议价程序,供应商应承诺按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率执行,结算价=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1-中标优惠率)*实际数量。若入围供应商无故拒绝检测要求,医院有权另行委托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将此计入年度考核。
7、合同期内,附件1中的检测项目医院有能力自行开展的,医院可自行检测,不再委托供应商进行检测,中标折扣不予以调整。
8、医院将不定期组织专家至供应商现场检查、督导并查看试剂、设备等采购相关台账,如发现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未经院方同意私自更改使用试剂的品牌和检验项目的方法学等现象,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供应商需按已做项目的收费金额赔偿院方,并承担所有相关违约责任。
9、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商务部分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若发现不属实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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