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新区土地0.5级开发(一期)二标段招标公告

宜昌新区土地0.5级开发(一期)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宜昌新区土地0.5级开发(一期)项目二标段,已由宜发改审批[2016]122号文批准建设,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国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投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宜昌新区土地0.5级开发(一期)项目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点军五龙大道与南站路交叉口,点军牌坊坡路与南站路交叉口;点军至喜长江大桥两侧。总面积436361平方米,654.96亩。
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栽植、土石方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 期: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证书原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或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原件)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函记载的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
4、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园林绿化或者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5、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各1人)证书原件,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6、投标人须提供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出具的《宜昌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原件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企业登记信息截图;(截图样式及内容详见附件)
7、投标人的信用分值须为70分及以上;(投标人的信用分值以投标截止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分值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可以同时对本工程一标段、二标段和三标段进行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成为三个标段得分最高者或其中任意两个标段的得分最高者,则该投标人只能保留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其他标段中标候选资格。投标人投标时应按承诺书作出承诺(见附件)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或多个标段提供的承诺函中承诺标段顺序不一致时,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人所有标段投标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 “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 “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五、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4日9时30分至2016年5月24日17时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六、本工程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6月8日上午10:00时。具体要求: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1室举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6年5月14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招 标 人:宜昌市国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联系人:宋秀龙
联系电话:155*****7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 109 号金安阳光大厦 21 楼
联系人:李艳丽
联系电话:****-*******
2016 年5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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