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2024年春季开学食堂厨具、餐具及杂件易耗品招标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2024年春季开学食堂厨具、餐具及杂件易耗品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保证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的正常工作运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采购人)拟向社会公开采购一批学校食堂厨具、餐具及杂件易耗品。本通告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本次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食堂厨具、餐具及杂件易耗品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资金控制额度:*****.00元。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4.询价文件起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
5.采购内容:见附件1采购清单。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方式
1.服务地点: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食堂。
★2.服务要求: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采购清单提供的尺寸及要求。
(二)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接受采购人的订单并按订单完成服务,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报账结算。
2.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1)合同;
(2)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3)项目验收材料。
(三)服务承诺
成交供应商承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容完成所有厨具、餐具及杂件易耗品到货,如在签订合同后不能按照要求的货期完成所有货物供货,合同将自动解除,所生产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2. 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货货期承诺函;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价文件
(一)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1日下午16: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报价文件(纸质文件请递交至学校门卫室)。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叶榕街7号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020-********-8555。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三、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材料);
2.报价包含以下费用:配件费、运输费、安装费、税费。
注:参加报价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评审办法
(一)我单位组成询价项目评审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询价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按报价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将成为候选供应商,学校视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并最终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事项
如对本次采购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020-********-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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