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霍邱县司法局2024年工作规划

全面霍邱县司法局2024年工作规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总的工作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考察六安和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跨越赶超发展,全面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奋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以高水平法治服务护航新时代霍邱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59项工作。

一、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切实提升政治能力

1.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工作要求有效落实。

牵头领导:周明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室

协同单位: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2.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能力建设,拓宽选人视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认真践行“忠专实”“勤正廉”要求,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强化司法干警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培养,深化全员全域全业务岗位练兵。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室

协同单位: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3.不断强化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慵懒散浮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推进文明单位创建。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室

协同单位: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4.抓好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全面贯彻“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逐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一岗双责”有效落实。

牵头领导:周明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室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省、市、县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的学习贯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健全完善网络舆情监测和研判处置工作机制,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牵头领导:周明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室

协同单位: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6.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要求,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聚焦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强化全过程监督,用好“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室

协同单位: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7.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吴秋瑾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常态化做好全系统典型推荐选树和宣传推广工作。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政治工作室

协同单位:各股室、直属各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二、聚焦统抓统筹,实施依法治县深化拓展行动

8.推动党委(党组)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统筹推动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全覆盖。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9.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治建设运行机制推进全面依法治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全县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质效,激活法治建设“神经末梢”。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协同单位:各股室,各司法所(分局)

10.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制度作用,强化对县直相关部门法治建设及各乡镇(开发区)的工作指导、督办,协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11.严格执行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评估办法和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工作办法,围绕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适时开展精准化、“小切口”督察。

牵头领导:营涛、田大传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合法性审查股

协同单位: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2.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专题述法,强化述法评议方式创新,推动专题述法向乡镇(开发区)延伸,逐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13.根据省市《关于推动法治建设“三年三步走”行动计划》,出台我县的行动计划。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14.认真贯彻《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六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2024年重点行动任务清单,提升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全省位次。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协同单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15.持续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推动扩大行政给付、奖补扶持、税收优惠等涉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覆盖面,待全省招商引资合同协议履约监管应用系统建成后,组织相关单位使用。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协同单位:合法性审查股、办公室

16.根据《关于建立“司法民生回应”长效机制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法治诉求的实施意见》,出台我县实施意见。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17.组织实施2024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发布“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水平建设法治霍邱

18.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组织开展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19.积极参加第三届“皋陶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20.积极申报创建第七批“六安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21.继续实施县域结对帮扶工作,建设一批村级示范化法治宣传橱窗。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22.组织实施《全省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年度目标任务,落实落细《霍邱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行动计划(2023—2024年)》。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应诉股(执法监督股)

协同单位:各股室

23.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有序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统筹立改废释。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合法性审查股(依法治县秘书室)

24.学习贯彻《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辅助审查机制,发挥“外脑”作用。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及时组织参加市级跟班学习。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查典型案例征集评选。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合法性审查股

25.按照上级要求,推动安徽省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智能辅助系统培训应用,用“科技云”赋予合法性审查新动能。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合法性审查股

26.加大对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提升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和首选率,畅通受理渠道,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保障申请人权利。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应诉股(执法监督股)

协同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法援中心,各司法所(分局)

27.探索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法律服务从事辅助事务。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降低行政复议决定被起诉率,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应诉股(执法监督股)

28.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效,落实办案责任制,严控中止、延期率。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应诉股(执法监督股)

29.深化府院联动,提高行政应诉质效,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率,提升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应诉股(执法监督股)

30.通过违法案件数据分析报告、行政复议决定书抄告等方式加强对依法行政的指导监督。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应诉股(执法监督股)

31.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及我省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应诉股(执法监督股)

32.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进县乡两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应诉股(执法监督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33.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应诉股(执法监督股)

34.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持续做好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工作。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应诉股(执法监督股)

35.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应诉股(执法监督股)

36.落实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要求,力争到6月底前实现全覆盖,加强对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督促指导,推进审查机构、队伍、范围、材料、程序、档案管理等规范化提升。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合法性审查股(依法治县秘书室)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37.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质效,修订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规范性文件,完善行政复议审理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运行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听证制度,规范案件合议和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制度。实现应受尽受、应援尽援、应听尽听、应调尽调,实现案结事了。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应诉股(执法监督股)

协同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分局)

38.深入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开展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

牵头领导:田大传

牵头单位:行政复议应诉股(执法监督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四、牢牢把握主题主线,推进平安霍邱建设

39.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发挥社区矫正智能平台作用,通过手机定位、APP刷脸,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

牵头领导:桂成松

牵头单位: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40.贯彻落实《安徽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

牵头领导:桂成松

牵头单位: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41.抓实矫情分析研判,严格落实矫情分析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矫情分析会议,注重矫情分析研判质量,强化研判结果运用,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牵头领导:桂成松

牵头单位: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42.严防社区矫正对象私自外出,严把外出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完备证明材料。加强外出期间管理,落实跨省、跨市、县外出信息报送制度,加大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和实地查访力度和效果。

牵头领导:桂成松

牵头单位: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43.贯彻执行省司法厅、省检察院出台的《安徽省涉企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试行)》,切实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牵头领导:桂成松

牵头单位: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44.分类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和服务管理。严格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和“双列管”制度,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对象跟踪帮教工作,认真排查矛盾风险隐患并及时化解。进一步提高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水平,及时完成系统中监所、社区矫正机构流转的信息核查、衔接工作,确保第一时间设置帮教小组。落实生活困难安置帮教对象救助工作。配合市局组织开展“黄丝带帮教”行动。

牵头领导:桂成松

牵头单位: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45.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打早除小”工作,发挥第二战场作用,重点做好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稳控、教育疏导和救助帮扶,深挖犯罪线索。

牵头领导:桂成松

牵头单位: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协同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各司法所(分局)

46.围绕《全省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不断推进司法所工作全面均衡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47.深化人民调解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全力防范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专项攻坚行动,排查化解重点领域矛盾纠纷。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4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49.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保密制度建设和涉密人员管理,筑牢保密工作防线,提升保密工作水平。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协同单位:各股室、各直属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50.做好信息网络、安全生产和车辆管理等后勤工作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协同单位:各股室、各直属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51.建立企业家约见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制度。

牵头领导:营涛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52.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规范设置司法行政预算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

牵头领导:李树忠

牵头单位:财务股

协同单位:各股室、各直属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五、始终胸怀发展大局,不断提升服务质效

53.推动落实省市2023-2025年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规划,结合实际修订落实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

牵头领导:桂成松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协同单位:各司法所(分局)

54.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活动,广泛开展“同心惠企 安徽律师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探索推进企业合规法律服务机制建设,着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助力霍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牵头领导:桂成松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协同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各律所

55.完善律师行业评价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县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建设水平,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主体责任,引导好、管理好、服务好律师队伍。

牵头领导:桂成松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协同单位:各律所

56.持续加强对律师行业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进一步巩固市县联动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有关工作成果,强化防治行业“未病”,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和党纪处分等手段,调查处理一批投诉举报案件。

牵头领导:桂成松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57.高质量完成县域6家律师事务所及专职律师、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援律师年度考核工作。

牵头领导:桂成松

牵头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58.切实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强化法律援助全过程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桂成松

牵头单位:县法援中心

协同单位:各律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

59.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扩展公证服务范围,提升公证服务质量。

牵头领导:余红梅

牵头单位:县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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