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泉小学教师夏装招标公告

澧泉小学教师夏装招标公告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渑池县澧泉小学教师工装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渑池县澧泉小学,代理机构为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lqxx2024-01

2、项目名称:渑池县澧泉小学教师夏装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采购学校教师工装等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预算金额:*****.00元

7、是否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是

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

3、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并(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5、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与费用支付

(1)谈判文件获取方式: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文件获取时间内到渑池县西关花园社区领取谈判文件。

获取文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商业贿赂和不下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五、谈判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4年3月30日9时30分;

2、谈判地点:渑池县澧泉小学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渑池县澧泉小学

联系地址:渑池县澧泉路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77*****69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称:渑池县澧泉小学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77*****695

1.1.3

项目名称

渑池县澧泉小学教师夏装采购项目

1.1.4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

1.3.1

采购内容

采购学校教师工装等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

1.3.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

3、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并(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5、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谈判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1日前

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3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谈判文件的补充文件、答疑纪要通知。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1日前

2.2.2

谈判截止时间

2024年3月30日9时30分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谈判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谈判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

3.3.1

谈判有效期

60日历天

3.4.1

谈判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谈判保证金不再收取。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的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谈判文件规定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要求签署姓名的应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

3.7.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

3.7.5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左侧胶订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7.8

响应文件的密封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装入一个封套中并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4.1.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注: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副本”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渑池县澧泉小学会议室

4.2.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渑池县澧泉小学会议室

5.2

开标程序

详见5.2开标程序

5.3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00元

6.1.1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三人,其中采购人代表一人,专家二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中标人

□是

■否 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不进行经济补偿。

10.3

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

10.4

中标公示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公示。

10.5

知识产权

构成本谈判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

废标条件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谈判小组按废标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标志的。

2.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如投标报价、交货期)未填写或填写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3.响应文件在其它方面没有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10.7

解释权

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谈判公告(投标邀请书)、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已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有采购人负责解释。

10.9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及其他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交货地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交货期: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其它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响应文件不允许偏离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偏离谈判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 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谈判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谈判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当谈判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的文件为准。

2.3 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 在谈判截止时间3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谈判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谈判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组成:

(1)谈判响应函

(2)谈判响应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投标承诺函

(6)售后服务水平及承诺

(7)供货方案

(8)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9)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报价是整个项目全部费用报价。

3.2.2 投标供应商应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本项目具体特点和技术要求,对所投项目费用给予优惠后自行报价。

3.2.3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含有所投所有服务费、税费、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后续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4 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3.2.5 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2.6 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谈判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

3.4.1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谈判保证金不再收取。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需将原件扫描件制作到响应文件中。

3.5.1“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交货期、谈判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7.4 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装入一个封套中并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填写。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开标时间: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1.2开标地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1.3开标时要求:

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

(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名单;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署意见;

(5)宣读最高限价;

(6)开标时投标供应商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在开标结束后当场提出,并记录。

(7) 宣布开标结束,进入谈判程序。

6. 评标

6.1 谈判小组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6.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 评标的保密原则

(1) 开标后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中标通知书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 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谈判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3 评标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谈判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中标公示结束后,监督部门未收到投诉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

7.3 签订合同

7.3.1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应当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谈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三个的;

(2)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谈判小组否决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谈判小组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供应商仍少于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谈判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报价

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谈判有效期

60日历天

2.1.3

资格评审标准

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相关证明资料或自行承诺书)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无商业贿赂和不下正当竞争行为

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

谈判程序

1、谈判方法

谈判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谈判标准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

3、初步评审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办法前附表中初步评审相关评审因素进行评审,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即被认为初步评审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不再进行谈判。对初步评审“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和“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有意见分歧时,以少数服从多数得出结论。认为“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应提出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原因或理由。投标单位须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谈判阶段。

4、谈判

4.1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逐一谈判,提出问题,投标供应商现场答复,并由谈判小组记录。

4.2 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并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

4.3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应满足或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4.4 谈判小组编制谈判报告并由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4.5 谈判结束。

5、谈判结果

5.1 谈判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5.2 谈判小组完成谈判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谈判报告。

5.3 代理公司向各投标供应商公布谈判结果。

6、定标方式

谈判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报价高低依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但第一中标候选人以非不可抗力放弃中标,将赔偿采购人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产生的报价差额或赔偿采购人选择重新招标产生的额外损失。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由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根据本谈判文件、中标单位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协商签订本项目合同。




第四章 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备注

1

短袖衬衣

76

超细旦(白)


2

西裤

13

天丝-弹(黑)


3

A字裙

63

天丝-弹(黑)


注:大衣款式:男13女55同款,双排扣戗驳头宽松版;衬衣款式:男13女63同色,女款收腰;男西裤13条,宽松版。女A字过膝裙子,松紧腰63条;赠品:男送领带13条,女送丝巾63条。

二、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1、乙方按双方确认的面料、款式、颜色、尺码供货。保证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2、验收方法:按合同规定或按样品、布样目测试穿。3、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收到货十日内。尺寸不合适,乙方免费维修或调换(甲方自报尺寸除外)。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自拟)


一、谈判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大写): (小写): 元的总价提供全部供货及售后相关服务。交货期: ,质量要求: 。

1.我方承诺在谈判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谈判响应文件。

2.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谈判响应函递交的谈判响应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合同全部内容。

3.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谈判响应函附录

项目名称

供应商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元

交货期


质量要求


质保期


谈判有效期


备注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货物技术参数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及型号

产品描述(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差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型号

产品描述

(技术参数及要求)

对采购文件偏差

采购文件

投标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明:投标货物或商务条款存在偏差的必须如实填写本表,否则可能导致废标。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谈判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五、投标承诺函

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谈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如提供样品)

十、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一)谈判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七)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售后服务水平及承诺

供货方案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

3、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并(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

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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