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招标公告

电子设备招标公告

南阳市第五中等职业学校电子设备询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南阳市第五中等职业学校委托,就其购置电子设备进行询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供货能力的经销商参加投标,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YZJXJ2016-39

二、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五中等职业学校电子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五、询价文件发售地点: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阳市人民北路南航大厦后院四楼业务三部);

六、询价文件发售方式:现场验原件,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发售标书;

七、询价文件售价:500元/份 售后不退。

八、响应性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19日下午15:00-15:30;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人民北路南航大厦后院四楼)

九、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5月19日下午15:30

十、开标时间:2016年5月19日下午15:30

十一、开标及评标地点: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阳市人民北路南航大厦后院四楼)

十二、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具有相关行业资质要求,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劣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单位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三A认证;

4、投标单位必须是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经销商,经销商需出具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能提供连续两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自行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十三、购买标书时请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三A认证、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自行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验原件,交复印件。

十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及地址:南阳市第五中等职业学校

项目负责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及地址: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阳市人民北路南航大厦后院四楼)

联系电话: ****-********

E-mail:nyxinhui@126.comnyxinhui@163.com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enan/index.htm上发布

请贵单位购买本询价通知书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询价通知书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询价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