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振安区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振安区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为落实2023年省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设备购置和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小型勾臂车1台,5吨垃圾压缩车2台,大型垃圾运输车1台,5吨自卸车2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 ②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对列入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⑤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7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0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无法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可以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形式线上参加,会议号:435-230-484。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振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水源路1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市振安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水源路4号
邮箱地址: addmm@163.com
开户行: 农行丹东鸭绿江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市振安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