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灌站抢修工程招标公告

电灌站抢修工程招标公告

荣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拟对《双古镇电灌站抢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书编号:荣政采〔2007〕21号
二、采购单位: 荣县双古镇人民政府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双古镇电灌站抢修工程。
2、概述:电灌站机器设备抢修、管网维修、配电房维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有效工期:30日(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
4、资金来源:财政专项经费。
5、付款方式:本采购项目不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清中标合同价款。
6、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条件:
6-1农机、机电或水泵类设备的生产或销售商;
6-2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
6-3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五、获取谈判文件
1、发售时间: 2007年3月27日至2007年3月29日12:00分止(北京时间,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售)。
2、发售单位:荣县政府采购中心;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元,售后不得转让。
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带好以下商务资料备查:
4-1营业执照副本;
4-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地税),若因年审或处于换、发证期间暂无法提供有效原件或复印件的,须提供发证部门出据的证明资料;
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鲜章>,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此件;
4-5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或称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此件);
4-6联系人:毕常彬 电话****-******* ****-*******(传真)
4-7 2007年1月1日以来第一次到我中心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开评标会上向招标人出具上述证照(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副本)备查。
六、谈判会、投标(报价)和定标:
1、投标(报价):投标人以书面签到方式投标。
投标起止时间:2007年3月29日14:00-14:30分。投标人必须在规
定的投标时间内到采购中心书面签到并将投标保证金(现金¥5000元)和投标资料递交给招标人。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投标资料的投标人,招标人都将拒绝其参加谈判会。对于投标人提交的证照原件,在谈判会结束后,招标人将原物退还投标人。
2、谈判会和定标:招标人将在2007年3月29日14:30分举行谈判会,并现场定标。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派代表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特此公告特此公告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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