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综合业务用房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办公综合业务用房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本项目经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转发下达2006年补助中西部地区“两所一庭”建设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资发改发[2006]227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资雁发改(2007)4号。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 (项目业主) 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
项目名称 清水等3个乡派出所办公综合业务用房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雁江区清水乡、回龙乡、新场乡
实施时间 拟于2007年4月28日开工,建设工期3个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总建筑面积1570平方米,其中清水乡派出所390平方米、回龙乡派出所350平方米、新场乡派出所830平方米;工程建成后达到国家标准
建设资金 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其他

二、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
施工1 清水等3个乡派出所办公综合业务用房新建工程(新场乡派出所、回龙乡派出所)
施工2 清水等3个乡派出所办公综合业务用房新建工程(清水乡派出所)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
3.其他要求:

4.本项目 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报名,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07年03月23日发出邀请函起至 2007年03月28日15时截止。
五、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07年03月29日10时30分,在 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公开举行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2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的同时,也邀请已报名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自愿到现场监督随机抽取活动。
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
地 址: 资阳市雁江区健康路30号
联 系 人: 李高金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电子信箱(E-mai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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