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3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规划资源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建设,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现将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分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数量54人。2023年新增持证执法人员0人,退出28人(其中2名人员因工作单位调整,1名退休,25名不从事执法岗位)。
2. 行政执法案件情况。本年度办案量75件。规划执法方面共立案查处案件22宗,违法案件线索移送10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8宗。地热执法方面完成东丽区2019至2022年历史遗留40个地热井超采行为立案查处工作,共缴罚款******元。土地执法方面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13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9宗。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分局严格落实《东丽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执法公示、法制审核等各项工作。
一是严格执法公示标准。进一步加强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三个方面。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对部门职责清单范围内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对行政处罚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地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更新报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按市规划资源局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标准和格式。同时,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分局执法人员及时告知企业处以行政处罚后与信用等级评价系统挂钩的影响,并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行政处罚信息归集上报至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23年,分局共上报信息平台处罚信息38条。
二是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分局按照工作要求为执法工作人员配备相应的执法记录仪,对涉及现场查看、调查取证、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执法活动进行全场记录,保证执法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均召开案件会审会,对每个案件的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程度、处罚标准、处罚裁量权、执法程序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集中分析,共同研讨论证,形成统一会审纪要,过程阳光透明、监督清晰明确。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工作法制审核制度。分局按照“查处与审核分离”的原则,在做出执法决定时,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工作。在涉及重大执法决定时由局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予以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法制审核工作,提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着力开展重点执法专项工作,切实维护执法权威。
一是继续推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对全区28个设施农业项目开展自查,未发现新增“大棚房”问题。二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完成国家下发图斑的补充摸排工作。三是持续推动历年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分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和市规划资源局整改推动会议部署,严格按照项目整改时限要求,加快推动整改工作。
(三)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充分运用好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准确把握法治精神,在执法中严格区分程序性违法和实质性违法,即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又不以“一刀切”的原则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结合。严格落实市级部门《免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行政处罚,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彰显执法温度,2023年,我局已经依法对企业免于行政处罚27件。
(四)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开展法律政策的解读,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自然资源依法保护和监管工作能力。
二是按照市规划资源局2023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年内先后组织全体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执法人员完成执法监督平台培训及考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培训考试、市规划资源局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等培训内容。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对规划和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执法流程的掌握,明确执法标准,持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是根据“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宪法日等主题活动开展要求,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涉农街道和有关村队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整治土地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八严禁”。通过分局微信公众号、分局普法工作群等自媒体平台,定期向社会推送宣传法律知识,营造了分局学法用法、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2023年,分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执法质量还不够高,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从而导致在做出行政执法后会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二是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政策等业务学习不够,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方面不能适应形势要求,用法治思维、法治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不够精准。三是依法治理能力水平还需提高,在开展土地领域问题整治、卫片执法检查、耕地保护督察等方面,还存在立案查处率低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转变执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推进法制中国建设各项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工作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对天津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事项作为中心组与干部的重点学习内容。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对执法人员进行全方位的执法理念教育。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引导干部增强依法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是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打造执法“铁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将通过讨论典型案例、邀请局法律顾问开展专题授课、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培训与讲座的方式,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做好历年督察反馈问题、信访反映等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结合信访举报、月度卫片、执法巡查等,做好新发违法用地的立案查处,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要求,进一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提高违法用地立案查处率和整改完成率。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确保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
三是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等。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扎实推进信访、依申请公开答复、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和历史遗留问题,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确保社会稳定大局。加强执法支队、土地和规划管理所建设,充分发挥执法队伍“一根钢钎、直插基层”的作用。同时,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通过严格落实公示制度,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附件
2023年行政执法情况汇总表
执法单位 | 持证执法人员数量 | 法制审核人员数量 | 监督人员数量 | 开展行政检查(次) | 处罚案件(件) | 罚款(元) | 没收非法财物或违法所得 | 市级主管部门是否下发自由裁量基准文件 |
市规划资源局东丽分局 | 54 | 2 | 3969 | 75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
标签: 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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