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网络媒体宣传招标公告
主流网络媒体宣传招标公告
主流网络媒体宣传项目采购公告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合肥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要求,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合肥市应急管理局主流网络媒体宣传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报名资质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内容
主流网络媒体宣传项目。
二、采购响应方的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投标供应商:
1.投标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材料需提供佐证材料或承诺书。
三、报名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若投标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须再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凡报名的采购响应方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份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所有材料均要求真实、清晰。
四、采购报名时间、地点等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合肥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胡瑛珏
联系电话:0551-********
五、谈判地点
合肥市应急管理局5楼会议室。
六、谈判时间
另行通知。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充分发挥主流网络媒体宣传作用,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新闻宣传,2024年,在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省网络媒体宣传合肥市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推动全社会关注应急、重视防灾、参与安全。
(一)项目名称:主流网络媒体宣传项目
(二)工期:至2024年12月10日
(三)项目预算:10万元
(四)付款方式:完成6次人民网、新华网新闻宣传和1部短视频的制作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50%;完成6次人民网、新华网新闻宣传和2部短视频的制作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50%。
二、服务需求
(一)根据合肥市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安排新闻记者策划专项宣传,确定宣传主题,通过实地采访、收集整合相关素材等方式,突出工作举措、成效与亮点,全面撰写优质新闻宣传稿件,并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在人民网、新华网宣传报道,不少于3次。
(二)针对合肥市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安排新闻记者开展现场跟踪采访、撰写优质新闻宣传稿件,安排摄影记者拍摄照片,并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在人民网、新华网宣传报道,不少于9次。
(三)针对合肥市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重要活动、专项检查等,安排视频团队现场跟拍,剪辑、制作短视频,在“合肥应急”视频号传播,每个视频时长1分钟左右,不少于3个。
(四)新闻宣传稿件在人民网、新华网刊登前,需提交采购方审核,全面落实采购方修改意见,并确保采购方审核修改后的稿件能够完整地刊登于人民网、新华网。短视频制作过程需及时与采购方对接,全面落实采购方审核与修改意见,确保制作效果。
(五)新闻宣传要注重时效性,做到当天上午活动次日发稿、当天下午活动隔日发稿。
(六)鼓励一稿多发,在人民网、新华网以外的其他中央、省主流网络媒体发稿,构建多层次宣传矩阵,扩大宣传影响力。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
(一)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评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综合评审。
(二)本项目技术及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
(三)评分步骤如下:
1.技术及资信分
根据评分细则,评标小组应对进入综合评审的所有投标网络供应商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综合评审表。
技术及资信分汇总方法为:对某一投标供应商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投标供应商每个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及资信分之和。技术评分不高于评分标准档上限分值,大于评分标准档下限分值。
2.价格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综合评审指标详见下表: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分 (50分) | 服务方案 |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服务方案,从专题宣传策划质量、现场跟踪采访实施保障、宣传方式、短视频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服务方案满足采购需求,专题宣传策划质量高,现场跟踪采访设备配备齐全、性能优,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时效性强,短视频制作质量高的,得20-10分; | 0-20 |
人员配备 |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配备人员实力进行综合评分: 固定配备投标供应商自有新闻采编记者、摄像摄影记者、视频制作人员(需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其中两名持有新闻记者证、新闻采编从业资格证或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新闻采编能力较强(需提供配备的新闻采编记者近三年内新闻报道案例),摄像摄影和视频制作经验较多、能力较强的(需提供配备的摄像摄影记者和视频制作人员近三年内摄像摄影案例和视频制作案例),得10-5分; 不能配备投标供应商自有新闻采编记者、摄像摄影记者、视频制作人员及其相关材料的或提供材料不满足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 0-20 | |
宣传媒体 | 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宣传媒体的种类、影响力进行综合评分: 除人民网、新华网以外,新闻宣传稿件可同步刊登宣传的中央、省主流网络媒体种类多、影响力大的,得10-5分; 除人民网、新华网以外,新闻宣传稿件可同步刊登宣传的中央、省主流网络媒体种类较少、影响力一般的,得5-0分; 除人民网、新华网以外,不能提供其他中央、省主流网络宣传媒体的或提供的宣传媒体不满足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 0-10 | |
资信分 (40分) | 投标供应商资质 | 具有与人民网签订的2024年度新闻宣传合作协议的,得15分;具有与新华网签订的2024年度新闻宣传合作协议的,得15分。本小项满分为30分。 | 0-30 |
投标供应商业绩 | 近三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委托的新闻宣传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5分,本小项满分为10 分。 | 0-10 | |
价格分 (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00 | 0-10 |
四、业绩要求
近三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新闻宣传服务业绩,业绩涉及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或安全生产方面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体现签订时间和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内容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标签: 媒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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