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阳镇(和平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首阳镇(和平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陇西县首阳镇(和平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陇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陇发改发(2014)482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新建道路总长423.46m,道路红线宽20m,道路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20km/h。雨水管道长423.459m,采用HDPE双臂波纹管、管径为DN300-600;污水管道长423.459m,采用HDPE双臂波纹管、管径为DN300-600;给水管道长423.459m,采用PE100聚乙烯塑料管、管经为DN100-200.照明总线长423.5m。概算投资:203万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陇西县首阳镇;
(三)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7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9月28日,工期9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勘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 。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企业同类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即建造师)具有相应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二)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四) 省外建筑企业需向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五) 投标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六)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七)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1日
获取网站: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备注: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在开标前半小时将项目经理IC卡递交到招标代理处统一核验。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5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11层)。
(二)在递交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必须递交一正一副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须递交一份投标信息确认单(单位盖章)和一份投标单位登记表(单位盖章、行业主管部门盖章),表内需载明单位名称、单位资质、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造价员、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等组成人员情况和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送达。
(三)投标人在投标时须递交一份投标证件清单(盖章),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清单现场核对证件并由各方签字确认。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编号为********1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安文光
电 话:183*****782
招标代理机构:定西誉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志鹏
电 话:183*****880
十、监督单位
单位名称:甘肃省定西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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