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布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米布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三水区乐平镇华布村委会米布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三水区乐平镇经济促进局批准建设,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607-78-03-00136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米布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水区乐平镇华布村委会米布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米布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铺筑混凝土路面约16000平方米、砌筑毛石挡土墙约1100立方米、铺设砼管约3800米、砌筑大小集水井约370座、修建厕所2间、塘边拦杆一批、翻新文化室1间。具体工程内容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89个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主要内容包括道路路基铺填、混凝土路面浇筑、毛石挡土墙砌筑、村内排水系统改造及排水管道铺设、修建厕所及塘边拦杆、文化室翻新等。本项目工程招标控制价4,045,850.04元(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费107968.44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工程款支付: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50%后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80%后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定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审定结算价的95%;
4)余下工程款在两年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
6)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4.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或 /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5年 11 月至2016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三水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报名时间: 2016 年 5月 16日 12时 00分起至 2016年 5月 23日12时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 件为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7 万元。
担保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6 年 6 月 2 日17时0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7 日 10 时 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以及 /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总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注册执业证书或身份证明书、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随机合理低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米布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
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米布村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健力宝南路23号二楼201
邮 编:
528137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范先生
联 系 人
杜先生
电 话:
134*****093
电 话: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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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05月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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