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D国际大厦项目续建工程EPC总承包
双D国际大厦项目续建工程EPC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双D国际大厦项目 | ||
省份/直辖市 | 辽宁 | 地区 |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大连柴油机厂 | ||
所含内容 | 门诊招标发热招标 |
双D国际大厦项目续建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双D国际大厦项目续建工程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双D国际大厦项目续建工程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大连双地置业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大连恒合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2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3月29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金普新区双D港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普(大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崔强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辽121*****020***** | *********.******元 | 578日历天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联合体主体单位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 | 96.23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中普(大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予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崔强 | 付厚强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崔强 | 付厚强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王维琪 | 林相鹏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689)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1*****516)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121*****020***** | 辽121*****021*****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578日历天 | 578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联合体主体单位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联合体主体单位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 | |||||||||
评审得分 | 96.23 | 88.94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普(大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予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一、1、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普(大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都市发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投标总报价:215,305,130.00 元,其中:设计投标报价:1,980,439.00 元;施工投标报价 :213,324,691.00 元。3、得分业绩:1)大连柴油机厂东北路厂区改造宗地EPC总承包;2)大连市中心医院新建发热门诊综合楼及配套设备配置项目EPC总承包。 二、1、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予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大连城建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投标总报价:216,707,798.00 元,其中:设计投标报价:2,119,436.00 元;施工投标报价:214,588,362.00 元。;3、得分业绩:1)C立方住宅项目1#~3#、5#~11#单体EPC总承包工程。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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