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朝阳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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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朝阳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有效期: 2024-03-27 至 2024-04-07
撰写单位: 朝阳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撰写人: 李晓锐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朝阳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房屋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供应商需要提供在朝阳市城区内能够满足3500余人集中办公的单体建筑面积10万㎡以上的房屋,同时在集中办公区域内配备完善的大中型会议中心、食堂、停车场等必要设施,并根据采购人需要依法依规提供电梯、空调、消防等运维保障,保证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无产权及使用纠纷。合同签订共3年,采取“1年+1年+1年”模式,即合同一年一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6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辽宁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辽委办发[2019]36)、《朝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朝委办发[2019]50)第三章第九条“结合人员编制情况、办公与业务需要等,统筹编制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保障规划,优化办公用房布局,具备条件的逐步推进集中或相对集中办公,共用配套附属设施”的规定,市本级行政事业53家单位、3500人需要租赁房屋集中办公,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在2020年、2021年两次通过公开招标租赁房屋,均只有朝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报名响应,朝阳市城区内只有此处房屋能满足53家单位、3500余人的集中办公需求,房屋租赁依法依规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根据集中办公单位工作需求,已经投入了一定资金用于单位搬迁、房间维修改造等,并已经在附楼设立“一站式”办事服务大厅等多种便民政务服务场所和投放相关配套设施,办事大厅与具体业务部门集聚办公,既让百姓熟知、便民利民,又大大提高了办事效能。经专家认真研究论证,截至目前,朝阳市城区只有此处房屋才能满足众多单位和人员集中办公需求,能够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间工作运转效率,压缩政府共用配套附属设施投入资金,继续为群众提供熟悉稳定高效的“一站式”政务服务场所,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此次房屋租赁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文件中第三条第一款8.购买、租赁特定不动产的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朝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慕容街9A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 3月27 日 至 2024年4 月7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田广州

联系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

联系电话: 042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王哲

联系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

联系电话: 0421-*******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附件:专家资格审核表.wps
专家职称信息.wps
专家论证意见.wp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关事务 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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