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朝阳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房屋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供应商需要提供在朝阳市城区内能够满足3500余人集中办公的单体建筑面积10万㎡以上的房屋,同时在集中办公区域内配备完善的大中型会议中心、食堂、停车场等必要设施,并根据采购人需要依法依规提供电梯、空调、消防等运维保障,保证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无产权及使用纠纷。合同签订共3年,采取“1年+1年+1年”模式,即合同一年一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06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辽宁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辽委办发[2019]36)、《朝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朝委办发[2019]50)第三章第九条“结合人员编制情况、办公与业务需要等,统筹编制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保障规划,优化办公用房布局,具备条件的逐步推进集中或相对集中办公,共用配套附属设施”的规定,市本级行政事业53家单位、3500人需要租赁房屋集中办公,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在2020年、2021年两次通过公开招标租赁房屋,均只有朝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报名响应,朝阳市城区内只有此处房屋能满足53家单位、3500余人的集中办公需求,房屋租赁依法依规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根据集中办公单位工作需求,已经投入了一定资金用于单位搬迁、房间维修改造等,并已经在附楼设立“一站式”办事服务大厅等多种便民政务服务场所和投放相关配套设施,办事大厅与具体业务部门集聚办公,既让百姓熟知、便民利民,又大大提高了办事效能。经专家认真研究论证,截至目前,朝阳市城区只有此处房屋才能满足众多单位和人员集中办公需求,能够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间工作运转效率,压缩政府共用配套附属设施投入资金,继续为群众提供熟悉稳定高效的“一站式”政务服务场所,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此次房屋租赁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文件中第三条第一款8.购买、租赁特定不动产的情况,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朝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慕容街9A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 3月27 日 至 2024年4 月7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田广州
联系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
联系电话: 042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王哲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标签: 机关事务 管理服务
招标 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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